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监管技术服务项目(2022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监管技术服务项目(2022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监管技术服务项目(2022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5-16 至 2022-05-23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监管技术服务项目(2022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监管技术服务项目(2022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监管技术服务项目(2022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为确保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监管技术服务(2022年度)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相关核查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

结合最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变更调查成果,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技术等手段方法,对2022年度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耕地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与政策措施。监测周期为1年。

1.基础数据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三调变更调查成果、最新遥感影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等5项基础数据。

2.耕地变化情况监测。

(1)依据年度三调变更调查,并结合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技术,开展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分析耕地数量、质量、布局变化情况,共9个涉农县区;

(2)依据耕地数量、质量和空间现状及变化状况,预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并分析原因,判断发展趋势和对耕地保护目标的整体影响;分析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研判补充耕地潜力。

3.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

(1)日常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审核。参考项目验收材料,比对各类项目涉及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补划情况进行核实,占用基本农田净面积量算、等别复核,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及数据统计表格。位置核实、净面积量算、等别复核、分布图编制及数据统计表制作等,预计审核地块150个;

(2)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分析。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图斑以及占用补划情况,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监管。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结合自然资源年度变更调查、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自然资源督察、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以县区为单位,监测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共9个涉农县区;

(3)监测监管系统填报相关技术服务。以县区为单位,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使用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要求,开展市级层面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区域布局调整、矿业权重叠、依法核减等涉及占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5大类16种情形的数据填报所需数据包制作以及前期数据的分析和提取,监测监管系统填报技术服务,共9个涉农县区。

4.成果编制。

(1)市级耕地保护年度监测监管分析报告编制;

(2)相关统计表格成果;

(3)图件成果编制。耕地现状图、耕地质量情况分布图、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分布图、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情况分布图、耕地年度变化情况分析图、永久基本农田年度变化情况分析图、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分析图等7类图件。

主要技术依据

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0号);

2.《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3.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使用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2.商务要求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

1.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6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3.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5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57、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王博
电话: 024-********-3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永久基本农田 技术服务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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