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社区(村)靓化专项行动方案研究制定项目询价函
长沙市社区(村)靓化专项行动方案研究制定项目询价函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长沙市社区(村)靓化专项行动方案研究制定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
长沙市社区(村)靓化专项行动方案研究制定项目。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采购限价
项目总价上限人民币30万元。
四、投标文件材料要求
1、供应商投标材料应包含投标文件(格式自拟)和格式统一的报价函,投标材料应对采购需求(见附件1)完全响应,所报价格为包干价格,合同价格不再变更。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投标文件和报价函均应加盖投标供应商有效印章,信封口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本次采购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完全响应的情况下单价最低者中标;单价相同的情况下以技术指标的正偏离程度和服务质量择优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五、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地点:供应商请于2022年5月20日13:30前将密封的投标材料送达长沙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三楼长沙市民政局33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材料将被拒收。
2、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3:30,长沙市民政局335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姿 联系电话:0731-********。
附件:1.长沙市社区(村)靓化专项行动方案研究制定项目采购需求
2.报价函(模板)
长沙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长沙市社区(村)靓化专项行动方案
研究制定项目采购需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委托事项止。
二、服务需求
研究起草长沙市社区(村)靓化专项行动方案(含指标体系),并协助采购单位按程序提请发文。
三、服务要求
1、制定长沙市社区(村)靓化专项行动方案研究课题工作开展方案和组建工作专班。
2、组建党建、基层社会治理、文化宣传、城乡规划、智慧城市建设、人居环境营造、公共安全管理、农业农村发展等领域的专家团队,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组织开展不少于三次专家论证会。
3、对长沙市社区(村)靓化行动进行现状评估。全面收集、分析、研究与社区(村)靓化行动有关的政策文件、工作资料和计划铺排。
4、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国内城市优秀案例借鉴与分析等。
5、按照全市“双五”工程文件要求,重点围绕建设好完整、智慧、平安、美丽社区(村)的总体目标,从社区环境营造等硬件方面和社区基层治理等软件方面着手,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机制、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根据专项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研究制定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可用于评估、考核和发布靓化指数。形成长沙市社区(村)靓化专项行动方案讨论稿(含指标体系,下同)。
6、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团队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方案送审稿。
7、向采购单位提交方案送审稿、研究报告及方案起草说明。
8、协助采购单位按程序报送方案送审稿及其他相关资料提请发文。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 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注:本文件中近三个月指:2021年10月到2022年4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自2016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一项地级市以上或国家级新区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业绩,同时具有相关规划研究业绩1项及以上。
(4)2018年以来有规划设计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供应商拟指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项目组同时要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景观园林高级工程师各1人。
(6)供应商需在长沙市拥有办公场所。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材料要求
1、提供上述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2、对服务要求进行回应。
3、报价函所报价格为包干价格。
4、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单位章。
5、投标材料均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
附件2
报价函
长沙市民政局:
我方收到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社区(村)靓化专项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工作的项目询价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会议。
1.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竞标总价为小写人民币:元(大写:)
2.我方提交的资料为: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函一份。
3.我方愿意提供完全响应长沙市民政局在询价文件中所提出采购需求的所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我方无法提供询价文件规定的全部资料,你方可以将我方视为未能完全响应询价而作无效标处理。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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