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东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辖区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抽查的“双随机”实施方案
张家口市桥东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辖区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抽查的“双随机”实施方案
根据张家口市桥东区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桥东区2021年度随机抽查的工作计划》的通知,
我局决定开展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抽查的 "双随机" 检查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从全区涉及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医疗机构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抽查范围:按照50%的比例抽取。
三、抽查内容
此次 "双随机" 抽查的内容包括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抽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法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进行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卫健局由监督所负责此次 "双随机" 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的抽取、相关业务指导,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负责对抽查学校的实地抽查。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抽查事项的,可以联系相关科室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对比、实地核查方法进行。
2、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核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应当书写笔录,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执法检查人员按照规定,将抽查记录和抽查结果录入由 "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 ,并统一公示。
2、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办案机构依法进行查处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法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时通过 "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 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同时,要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 "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 抽查检查结果" 模块向社会公示。
3、检查中发现违法线索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辖区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抽查,是落实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检查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卫生监督部门监管科学性、执法公正性并形成执法合力的主要抓手。要充分认清 "双随机" 抽查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以实际行动践行国务院、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省市区政府推行的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全覆盖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此次 "双随机" 抽查,成立 "双随机" 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申永清副局长任组长,监督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搞好协调配合。主要负责科室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推进 "双随机" 抽查工作,主动与相关业务条线联系沟通,加强对执法人员抽查业务指导,共同完成好抽查任务。
(四)及时反馈情况。各组执法检查人员于10月31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将抽查结果录入 "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 并公示。对抽查中遇到的具体业务问题,要及时请示和反馈。卫生监督所负责汇总公示信息、抽查情况并形成抽查工作总结。
张家口市桥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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