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工程设计》项目选取告知单-2022-05-1616:57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工程设计》项目选取告知单-2022-05-1616:57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工程设计》项目选取告知单 |
项目名称: | 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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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晋城市沁水县 |
项目编号: | ZJCS-2022-****** |
项目申请人: |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人: | 安鹏波 |
联系电话: | 135*****790 |
项目投资额: | ****** |
项目基本情况: | 全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依法取得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筑”,具体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两层以下(含两层)、跨度小于6米的,农民自建自住或者村集体建设用于办公室、警务室、卫生室、便民服务点、农产品加工作坊的房屋建筑;此外的其它农村其他房屋建设不在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内。 |
项目完成时限: | 190个工作日 |
保证金: | 不收取 |
网上竞价次数: | 1次 |
最高限价: | 2000.00元 |
服务金额说明: | |
服务内容: | 沁水县2022年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筑“设计服务”采购需求一、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熟悉山西省农村房屋建筑“四办法一标准”要求,有一定的农村房屋设计经验,对房屋建筑安全终身负责。二、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三、服务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依法取得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筑”,具体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两层以下(含两层)、跨度小于6米的,农民自建自住或者村集体建设用于办公室、警务室、卫生室、便民服务点、农产品加工作坊的房屋建筑;此外的其它农村其他房屋建设不在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内。四、其它要求:1、本次设计服务由县住建局统一采购,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具体使用,中标的设计机构要按要求完成设计图纸、说明,并全程开展技术服务,同时配合住建局、村镇、村委和建房人完善相关手续和工作,每年12月将本年度所设计的农房情况按乡镇进行汇总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统一汇总后,申请县财政予以支付。2、中标的设计机构要针对我县实际工作情况,合理调配人员,在乡镇向设计机构提出设计需求24小时之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并于现场堪查后2日内完成施工设计交付建房人。如因设计机构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等情况,住建局可扣减服务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 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熟悉山西省农村房屋建筑“四办法一标准”要求,有一定的农村房屋设计经验,对房屋建筑安全终身负责。 |
投资方式: | 财政投资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5-17 09:00至2022-05-18 09:00 |
选取方式: | 网上竞价 |
选取时间: | 2022-05-19 10:00 |
选取地点: | |
发布时间: | 2022-05-16 10:51 |
监督电话: | 0356-******* |
标签: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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