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市检测基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市检测基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城市检测基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医药品/生物化学制品/生物制剂/其他生物制剂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2年05月16日17: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5月16日至2022年05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A区香江环路10号楼二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5月27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A区香江环路10号楼二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8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66*****058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诚瑞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A区香江环路10号楼二楼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老师166*****058

项目概况

城市检测基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实施网上报名,报名邮箱:tjcrkj@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RKJ******

项目名称:城市检测基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明细

供货期

预算

第一包

核酸扩增试剂

签订合同起一年

130万元

第二包

平行检测扩增试剂

51万元

合计

181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6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供应商若为制造商或销售商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a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b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销售商:a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b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c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6日至2022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实施网上报名,报名邮箱:tjcrkj@163.com

方式:网上发售,报名邮箱:tjcrkj@163.com。(1)供应商将城市检测基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RKJ******)包号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tjcrkj@163.com报名,并致电166*****058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注: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领取采购文件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后续所有活动中,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且在14日内未到访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已确诊病例等),供应商代表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检查、登记、测量体温等耗费的时间,提前预留合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A区香江环路10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A区香江环路10号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1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诚瑞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A区香江环路10号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166*****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66*****0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冠病毒 核酸检测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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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诚瑞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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