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西屏街道第三实验幼儿园及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松征告﹝2022﹞4号)
松阳县西屏街道第三实验幼儿园及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松征告﹝2022﹞4号)
因松阳县西屏街道第三实验幼儿园及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西屏街道五村集体所有土地0.******公顷,钟楼村集体所有土地0.******公顷,共计12.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2022年6月16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半数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方可组织召开听证会。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6月16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等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四、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8-*******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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