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做好2022年“每月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2〕321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做好2022年“每月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2〕321号
各城区、各开发区住建部门,驻邕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请各城区、各开发区住建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物业小区安全管理责任。对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教育劝导,拒不改正的,及时报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处罚。配合供电部门对物业小区内设置充电装置及线路进行排查和治理。
二、加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物业小区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除可视区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品废料等,增加卫生清扫频率,配合垃圾清运,着力抓好深度保洁作业,确保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现象。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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