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监理A包-招标文件(10,000元)

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监理A包-招标文件(10,000元)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

监理(A包)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NCX2022-111

招 标 人: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省创兴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二二年五月


监理A包编制委托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总则......................................................................................................................... 12

2.招标文件.................................................................................................................. 14

3.投标文件.................................................................................................................. 16

5.开标......................................................................................................................... 20

6.评标......................................................................................................................... 21

第三章评标办法......................................................................................................................... 24

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1、评标方法......................................................................................................................... 27

2、评审标准......................................................................................................................... 27

2.1 初步评审标准................................................................................................................ 27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7

3、评标程序......................................................................................................................... 27

3.1 初步评审....................................................................................................................... 27

3.2 详细评审....................................................................................................................... 28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

3.4 评标结果....................................................................................................................... 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0

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 3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5

三、投标保证金................................................................................................................... 37

四、资格审查资料................................................................................................................ 38

五、监理大纲....................................................................................................................... 46

六、服务承诺....................................................................................................................... 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创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HNCX2022-11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1个区级、4个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分别是新建(金耀)区级特困供养中心,建设地点为东京大道以北、天成学校西侧;新建水稻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为堤角村委会对面;新建杏花营农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为海洋食品厂对面;新建金耀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为东京大道以北天成学校西侧;新建杏花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为原新区敬老院;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金耀)区级特困供养中心,建筑面积约6794㎡;新建水稻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6203.4㎡;新建杏花营农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6268.52㎡;新建金耀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6079.04㎡;新建杏花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3069.48㎡;总建筑面积约*****.44㎡,建设规模及内容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及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纸为准;

2.5 投资估算:约2亿元(其中建安费1.231亿)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监理A包:(金耀)区级特困供养中心、金耀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水稻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监理;

第三标段: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监理B包:杏花营农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杏花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监理。

2.7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10日历天;

第二、三标段:随工程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该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本项目所涉及需进行方案优化以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三标段:工程总承包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可以为以联合体形式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资质: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 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在证书注册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6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②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证书注册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6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③ 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并在证书注册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6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注:1、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可以是本项目的拟派设计负责人;

2、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可以是本项目的拟派施工负责人。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①和②业绩):

①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5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的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2 第二、三标段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在证书注册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1年6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2.3 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最多不得超过3项(含本次),提供承诺书。若查询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超过3项,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3.3 财务要求:提供公司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工程总承包标段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失信被执行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企业、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总承包标段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的查询截图)

3.5 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6 联合体要求:

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第二、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5月17日8时00分至2022年5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0371-********)。

4.4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只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西湖印象售楼处综合部

联系人:闫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创兴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话:0371-632*****633*****

邮箱:hnscxgc@163.com

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金水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

监督部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地 址:开封市西湖印象售楼处综合部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创兴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371-632*****633*****

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金水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

1.1.4

项目名称

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新建(金耀)区级特困供养中心,建设地点为东京大道以北、天成学校西侧;新建水稻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为堤角村委会对面;新建金耀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为东京大道以北天成学校西侧。

1.1.6

项目建设规模

(金耀)区级特困供养中心,建筑面积约6794㎡;新建水稻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6203.4㎡;新建金耀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6079.04㎡;建设规模及内容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及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纸为准。

1.2.1

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和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金耀)区级特困供养中心、金耀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水稻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1.3.2

监理服务期限

随工程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

1.9.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各单位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发出的形式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2

偏差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在相应的位置没有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盖电子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总监与下载文件时不一致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15.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自招标文件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1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自招标文件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3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3.2.4

招标控制价

有,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小写:*******.00元 大写:壹佰零贰万元整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1.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2.电子保函: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换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公司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公司成立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所附证件为证书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章或签名。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6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4.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不足3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不少于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9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诉: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为了规范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当事人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行为,让交易项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了网上质疑(异议)、投诉通道,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质疑(异议)、投诉。(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关于实行线上质疑(异议)、投诉的通知”)

10.2

如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0.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壹万伍仟元整(大写)*****(小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0.4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硬件特征码一致:投标单位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10.6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业绩及有所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

(l)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监理大纲

(6) 服务承诺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大纲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签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注:开标以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为准。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摇号确定。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章或签名和加盖单位电子章。

投标文件格式

满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投标最高限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项目总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信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随工程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监理大纲:35分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11分

监理报价:30分

检测设备:5分

企业信誉和业绩:19分

评委集体评议独立打分汇总,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监理大纲(35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评委根据内容在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评委根据内容在0-3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评委根据内容在0-4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得3分, 其次1分;缺项者得0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合理、可行得6分,基本可行得3分, 其次1分;缺项者得0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评委根据内容在0-3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评委根据内容在0-3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合理、可行得6分,基本可行得3分, 其次1分;缺项者得0分;

合理化建议

评委根据内容在0-3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对质量、进度、造价、合同管理等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先进、措施得力、针对性强的得满分;方法可行、一般的酌情扣分。(各项缺项为0分)

2.2.2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11分)

专业人员配备(5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电气、造价、给排水、暖通专业齐全的得5分;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注:附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人员职称年龄结构等(3分)

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数量合理,以高、中级职称为主,老、中、青搭配合理的得2-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注册监理机构(3分)

监理人员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具有高级职称(不含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一个加1分,该项最高得3分。

注:附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2.3

监理报价(30分)

1.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投标人报价是指投标人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在90%(含90%)-100%(含100%)范围以内的投标人报价, 若不在其范围内则不参与计算,但仍参与打分;

2.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投标人报价超过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之后,取其算术平均值。

3.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投标人报价不超过5家(含5家)时,直接取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50%+投标人报价*50%

5.若投标人报价均不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0%-100%范围之内,最高投标限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6.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7.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准分2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的比例从基准分20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0至-5%(含-5%)之间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2分的比例从基准分20分进行加分,最多加10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的,超出部分,在满分30分基础上按每低1%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2.4

检测设备(5分)

检测设备的配置齐全、设备先进、完全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得3-5分,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得1-2分;没有不得分;

2.2.5

企业荣誉、业绩和服务承诺

(19分)

企业业绩及企业荣誉(10分)

1、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取得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荣誉称号每年次加2分,市级部门颁发荣誉称号,每年次加1分,最高加2分。

2、2018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加2分;市级优质工程加1分,累计计算,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按获得的最高级奖项计分)。

3、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监理的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的房屋建筑监理业绩的加2分,最高加6分;

备注:荣誉以发证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服务承诺

(0-9分)

1、项目实施期间履行监理职责的服务承诺(0-1.5分)

2、项目实施期间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服务承诺(0-1.5分)

3、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到位率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跟踪服务承诺(0-1.5分)

4、保修期间的服务承诺(0-1.5分)

5、有扬尘治理管理承诺,项目实施期间有专职人员管理(0-1.5分)

6、其他实质性承诺(0-1.5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

(2)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3)监理报价

(4)检测设备

(5)企业荣誉、业绩和服务承诺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监理报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监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检测设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荣誉、业绩和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设备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荣誉、业绩和服务承诺计算出得分E;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 。

3.2.4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参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监理(A包)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监理大纲

六、服务承诺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监理A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监理大纲

(6)服务承诺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l)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给招标代理公司。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监理A包

投标人

企业

资质等级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小写)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项目监理人员数量

质量控制目标

监理服务期限

说明

1、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安排完成全部监理任务。

2、贵单位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本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开封市示范区综合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监理A包(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年月日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相应的有效转账或汇款单或电子保函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提供公司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附:后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附:后附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应填报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

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用途

备注


五、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六、服务承诺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人承诺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承诺人:(盖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老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省创兴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