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14年市列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施工招标公告

镇原县2014年市列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施工招标公告

镇原县2014年市列专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镇原县2014年市列专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已由庆市扶领发[2014]24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


类别

标段

标段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万元)

道路及漫水桥建设工程

1

屯字镇白马村、阳宁村、田岭村道路建设工程

在白马村崖窑至吊咀维修村组道路7公里,在阳宁村沟圈至米渠维修村组道路3公里,在田岭村席岭组砂化道路2公里

59

2

平泉镇洪河村漫水桥建设工程

在洪河村新建长50米,宽4米的漫水桥1座

65

3

南川乡东王村道路及漫水桥建设工程

在东王村段湾至唐河维修村组道路8公里,建漫水桥1座

50

2.2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

2.3工程内容:实行单位工程总承包。

2.4工程建设地点为:各相关乡镇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月9日。

2.6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道路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投标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 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

3.3投标保证金交纳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303室)核对到账情况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17时00分,未按时交纳并核对到账情况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截止时间未将投标保证金单带至开标现场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4.1凡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书、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项目经理资格证、IC卡、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并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4.2凡参加报名的企业以上证件须带原件一套,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上午9:30分至12:00,下午2:30分至17:00时)。

6、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7、资格预审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招标文件售价:RMB500元

招 标 人:镇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办公地址:镇原县街道

联 系 人:任涛

联系电话:152*****636

招标代理机构:庆阳市财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环保局向西800米(园缘商务宾馆四楼)

联 系 人:张千龙

联系电话:****-*******



2014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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