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环境影响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招标公告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环境影响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招标公告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 建设单位 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铁路局 招标类型 其他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联系人 周东旭
联系电话 0432-******** 邮 编 132001
地 址 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5号 传 真 0432-********
电子邮件 JTHJCB@163.COM 发布时间 2014-10-10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526号)和原铁道部《关于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51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和吉林省,招标人为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验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境内,途经吉林市辖的昌邑区、龙潭区、蛟河市,延边自治州辖的敦化市、安图县、龙井市、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线路全长360正线公里,正线路基长度为113.09公里,占全线总长度的31.4%;新建大中桥89公里,110座,占线路总长度的24.7%;隧道总长度为158公里,86座,占线路总长度的43.9%;桥隧比重68.6%。全线设9个车站。
2.3主要技术标准
2.3.1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2.3.2正线数目:双线。
2.3.3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
2.3.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000米,困难地段3500米。
2.3.5最大坡度:20‰。
2.3.6牵引种类:电力。
2.3.7到发线有效长:650米。
2.3.8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
2.3.9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招标范围为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咨询。
2.4.2招标内容:
(1)现状调查;
(2)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静态验收报告;
(3)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动态验收报告;
(4)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负责实施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5)编写项目环保验收工作中相关竣工环保文件和咨询;
(6)负责项目自查报告审核,协助办理试运行申请;
(7)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最终完成本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投标人应参阅国家、地方有关环境的各项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相关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JHZHB。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2必须具备《关于公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8号)中推荐的单位,业务领域含交通运输,且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交通运输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三年中承担过铁路大中型项目或类似工程2项以上(含2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
3.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于本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评估、水保验收评估的能力;
3.5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在80万元以上;近三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3.6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7未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与勘察、设计单位及工程各参建方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中康路5号 304房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所有材料或资料提交复印件壹套A4纸装订,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凭电汇凭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10时00分至2014年11月5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5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投标文件人要同时递交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身份证原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2%。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5号
邮 编:132001
联 系 人:季岩松、周东旭
市 电:0432-********、0432-********
传 真:0432-********、0432-********
电子邮件:JTHJCB@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市工行昌邑分理处
账 号:****************348(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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