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2014年城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五、六标段)招标公告
剑阁县2014年城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五、六标段)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发[2014]8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剑发改发[2014]87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剑阁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名称 剑阁县2014年城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六标段)
建设地点 剑阁县城北镇
实施时间 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施工1:新建提灌站一处(土建),新建100m3微水池16口,泵房(建筑工程)16处,配套管网(土建);施工2 :提灌站机电安装及管网工程,喷灌机电安装及管网安装工程。
建设资金 财政投资、群众自筹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城北镇民主村等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
施工2 城北镇新华村等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①企业须有近3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业绩1个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中选人资格;②现场审核所有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员)资格;④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需同时到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供身份证及资格证原件,到相关发证登记部门现场验证审查复核后按照规定进行项目管理;拟派人员须具备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或证明。⑤本次比选代理服务费和抽取时的场地费由中选人支付。⑥以A方式直接向比选人递交保证金的,需注明剑阁县2014年城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六标段)XX标段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4年10月1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10月15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账 号:****************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128.85 6.44
施工2 E.固定价 / 129.64 6.48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4年10月15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剑阁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
邮 编:628317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2014年10月10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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