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专业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专业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专业用房设计己由兴庆区招标办委托,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
2.2招标内容及规模: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锅炉房建筑面积约50平米。
进行设计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设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1—2013)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计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单位报名,报名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缴纳资料费后方可进行投标。
4.3、本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29日上午9:30整,投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招标办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人: 张先生
电 话:0951- ******* 电 话:****-*******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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