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关于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朝凌线路巡防业务外包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ZTSYJCLYW2022-002

沈阳局集团公司关于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朝凌线路巡防业务外包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ZTSYJCLYW2022-002

沈阳局集团公司关于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朝凌线路巡防业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LYW2022-002 )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关于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朝凌线路巡防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保证其提供的巡防人员能够胜任该项工作,并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承担责任。

(二)选派的巡防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并经业务培训,取得巡防员证等相应证件。巡防人员应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年龄适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遵纪守法,无劣纪,无违法犯罪记录,所有巡防人员必须经过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人员不得随意调整。

(三)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与巡防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巡防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巡防人员的劳动报酬。如因履行服务发生劳动纠纷,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四)自行提供巡防人员必要的工作装备,如统一季节性巡防制服、对讲机、手电筒等用品。按照标准配齐相关防护用品、通讯工具(满足支持智能软件,能够通过微信等社交工具发送日常安全信息),并做到定期发放,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未涉及部分按照岗亭巡防备品表明细进行提供。

(五)巡防人员上岗前,接受铁路相关内容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铁路安全知识、铁路站车相关知识等项目。

(六)应制定巡防人员的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日常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七)应保证在巡防服务期间符合下列要求:

1.巡防人员上岗应当统一着装,佩戴规定标识,配备必要装备。

2.巡防人员在执行勤务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铁路相关规章制度,主动维护路风路誉。

3.应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重大过失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应严格按照作业流程开展工作,并应爱惜招标人设备、设施,若因巡防人员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负责赔偿。

5.应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对巡防人员进行管理,应要求巡防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出退勤,并遵守规章制度和质量要求。

6.对巡防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7.巡防人员应当对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八)因生产需要增加临时性、短期性巡防业务的,应当予以配合。

(九) 其他。遵守《线路巡防人员工作标准和工作内容(暂行)》《护路队员管理制度》《护路队员交接班制度》,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附件1:

线路巡防人员工作标准和工作内容(暂行)

一、巡防模式。护路队员巡防模式为“动态巡逻,定岗接车”,实行依托治安岗亭和人员、分责划段、定人定岗、24小时全天候巡防值守管理模式。

二、巡护方式。实行栅栏外巡护与重点地段守护相结合的巡护方式。分徒步巡检、机动巡检和固定岗守护。

三、巡防范围。原则上除站场外(以铁路进站信号机为界)的区间线路周围铁路权属地界及安全保护区、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区等区域。原则上应靠近栅栏外进行巡查,往返巡检按上、下行线路全覆盖巡检一次执行。

四、巡防班制。原则上每个巡防岗亭按三班制,每班配备1名护路人员。

五、巡防时段及频次。原则上当日首趟列车进入管内前半小时完成责任管段巡查一遍,9:00-11:00、14:00-16:00、20:30-22:00各巡查一遍。护路队员每班往返巡查不少于2遍。

六、巡护重点区域。

1.高速铁路:隧道口、上跨桥、路基与路堑地段、城乡结合部、治安复杂、作业门(含疏散通道)等处所。

2.普速线路:站区结合部,人员密集区域,易发生闲杂人员入网处所。

七、巡防内容。主要包括沿线铁路设备设施、《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且不限于18类隐患及其他危及铁路安全的情形。具体如下:

1.易飘浮物。对铁路安保区内存在破损、简易、废弃彩钢瓦房,广告牌(布),铁皮等硬质飘浮物;露天存放(指未采取安全措施下)或使用防尘网、塑料布、锡箔纸等轻质飘浮物;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

2.涉及偷盗、破坏铁路设备设施,闲杂人员入网等冲击或干扰铁路正常运输的治安反恐问题按相关规定执行。

3.堆载及乱搭乱建。指在铁路安保区内堆放易燃物、搭设帐篷、彩钢瓦房等违法堆放问题。

4.打井采水。指在铁路线路路基坡脚、路堑坡顶、桥梁两侧200米范围内打井、抽取地下水问题。

5.非法施工。指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作业手续,擅自在安全保护区及相邻区域内进行可能对铁路设备设施造成损害的施工作业。

6.安防设施。对防护栅栏、限高架、公铁并行护栏、上跨桥防护网等安防设施状态进行巡查。

7.油气管线。指上跨、下穿铁路和平行铁路线路的易燃、易爆的输油、燃气、供热等压力管道。

8.危化品场所。指沿线设立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和具有腐蚀性、放射性、剧毒类等危险物品的场所。

9.沿线烧荒。指铁路沿线村民在安保区及相邻地界内放火烧荒耕种、焚烧秸秆、垃圾等易燃物品。

10.放养牲畜。指在沿线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

11.树木侵限。指临近铁路线路存在易攀爬入网及影响供电线路供电安全的树木,或倾倒后侵入安全限界、影响行车安全的树木。

12.非法排放。指向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排水及排放易腐蚀类物质等问题。

13.高耸构筑物。指铁路沿线倾倒后存在侵入铁路安全限界的广告牌、各类杆塔,攀爬损坏铁路沿线基站铁塔、电杆;或在供电杆塔上悬挂物品等不安全行为。

14.在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从事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采矿等爆破作业、挖砂取土、拦河筑坝、疏浚河道。

15.桥隧。指下穿铁路桥涵积水、车辆肇事造成道路无法通行问题;上跨铁路立交桥墩台、桥体、人行道、护栏损坏坠落和隧道口山体滑坡、落石等影响行车安全问题。

16.工作门。查看作业门(含疏散通道)等是否锁闭到位,有无人员进入及破坏迹象。

17.巡检通道。清除栅栏外杂草及易燃物,设置栅栏外2米防火隔离带。

18.其它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隐患。

八、护路队员日工作流程

(一) 班前。

1.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检查通讯及照明工具状态是否良好,工具、材料是否齐全。

2.交接班时,交清通讯工具、材料备品;交清班中巡防发现问题和处置情况;按规定填写《线路巡防日志》。

3.学习上级有关要求和通知、通报。

4.掌握责任区段天气信息。

(二) 班中。

1.按规定对责任区段进行往返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入《线路巡防日志》,收集影像音频资料,遇险情果断处置,每次出发和返回岗亭必须签字。

2.携带必要的通讯装备和巡防工具,保证联系畅通。

3.立岗接车。在列车接近时,在巡查区段地形允许条件下,应在栅栏外侧醒目地点面对列车立正姿势接车,并注意观察列车行使方向情况,直至列车驶离视线。

4.隐患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个别地点栅栏底部超高、排水沟渠有堆积物等力所能及整改解决的问题,在报巡防车间后,护路队员应使用工具进行现场修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现场整改的隐患或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及时上报巡防车间,由巡防车间协调设备管理单位车间整改。

5.在岗间休。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完成当日巡检任务、紧急警情处置等任务落实前提下,可在岗亭间休。

(三)班后。

1.交清巡查问题和处置情况,做好记录、上报。

2.交清岗亭配备的巡防和生活备品,确认通讯及照明工具状态,及时充电。在《线路巡防日志》内签字确认,注明交接时间。

九、以上内容为线路巡防工作过渡期间管理要求,公安部门组织移交后执行,待国铁集团出台明确规定后,集团公司研究制定线路巡防工作管理办法和落实措施。

附件2

护路队员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着装,外穿反光背心,不准班中饮酒和酒后上岗。

二、携带巡防工具和通讯装备,按规定班次上岗,不准迟到、早退。

三、工作期间岗亭钥匙随身携带,外出巡防前锁闭岗亭,关好岗亭门窗,切断岗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四、安全用电,不使用私带用电设备。

五、严禁擅自离开巡护责任区域。执行网外巡检,未经许可严禁入网。非机动巡护岗位,不准以车代步巡护。

六、禁止擅自脱岗、离岗、换岗、替岗、扎堆;禁止巡查时段看书看报、玩手机等处理与勤务无关的事项;禁止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不制止、不报告、不处理。禁止当班睡觉(规定间休时间除外)。

七、当班时间因故请假时,提前2小时向工长提出申请,按照请假制度执行办理,车间派替岗人员交接后方可离岗。

八、岗亭内禁止停留闲杂人员,严禁岗亭内生火取暖。

九、通讯工具仅限工作时作业使用。

十、禁止使用电筒迎面照射运行中的列车机车。

十一、爱护岗亭巡防备品,保持岗亭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十二、装备损坏时,应及时上报,并按上级要求组织送修。严禁擅自将装备进行拆解、调换、转借、赠送、变卖、出租。

十三、遇突发紧急事件,要立即报告工长及派出所。协助公安部门保护现场、救治伤员、维护秩序、清理闲散人员等。

十四、雨天巡防禁止打雨伞和在接触网下使用通讯设备,遵守电气化铁路安全要求。

十五、遇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不能巡逻时,及时向车间申请。

十六、无对社会、铁路有不满言行。

十七、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在任何时间、场合以任何方式与工作对象以外的任何人谈论工作事宜,无上级安排不接受任何采访。

十八、警犬饲养。保持犬舍干净整洁,全天有饮用水,每日8:00、17:00前后为警犬添加饲料。警犬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派出所。

附件3

护路队员交接班制度

一、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原则上早8:00对岗交接,工务段可结合实际对各岗交接时间进行微调。

二、保持仪容整洁,精神饱满。

三、填写交接记录,注明交接班时间,交接双方分别签字予以确认。对讲机(含备用电池)、手电、望远镜、桌椅、岗亭钥匙等备品进行交接,确认状态完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四、接班人未到岗前不得离岗,发现接班人饮酒或精神不正常拒绝交班,同时向工长汇报。

五、交班时,交岗队员交清班中巡防发现问题和处置情况,工作部署要求和下发的文件电报等情况。

六、交接班时如发生情况,双方要共同进行处理,并向工长报告,情况处理完毕后,双方在交接本上签字。

七、接班后,接班者要向工长汇报交接班情况,确认岗位工作指示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辽宁省公安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辽宁省保安企业须取得当地公安局的备案许可;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近三年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

7.须有提供保安服务能力和专业队伍,提供2016府年至2021年近五年以来铁路保安服务或服务其他大型企事业、政部门的保安服务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8:00时起至2022年5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招标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6月07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07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06月07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咨询人:张守明

联系电话:186*****566

7.4项目经理:于经理

电 话:138*****681 024-********(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邮 箱:*********@qq.com

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092********

7.6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024-********、024-********、024-********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2022年05月18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铁路线路巡防业务外包

人次

118

*****.09

6

交货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6日 ,朝凌客专沿线

收货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工务段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按投标承诺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注:预算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含加班费)、保险、劳保、 服装、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考核费等全部费用。

,辽宁,沈阳

标签: 业务外包 巡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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