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启示

厦门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启示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资产的经营效益,实现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我司拟通过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竞租网(http://jingzu.xmzbyy.com)进行公开竞租,具体竞租租事项公示如下:

一、竞租标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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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租人资格

1.竞租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无不良的信用记录,且与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成员企业不存在重大诉讼或纠纷、恶意违约情况;竞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竞租人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招租人有权对竞租人进行竞租资格审查(竞租人需满足上述竞租资格条件),并确定最终竞租人,经招租人确认后,竞租人方可取得参加竞租资格。竞租人取得竞租资格后,视为同意本规则。

三、报名确认

1.现场踏勘预约:报名后线上报名确认前,竞租人可预约现场踏勘。

2.竞租人须于2022年5月25日17:30前缴交竞租保证金,并签署《承诺书》,并将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应明确款项用途即“高崎仓库物流竞租保证金”)连同下列相关文件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高崎渔港中路12号自贸园5#楼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缴交竞租保证金及相关材料后,方视为正式报名参加竞租。

3.竞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与竞租的,应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前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应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前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受托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竞租人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1)竞租人或个体工商户本人参与竞租的,应持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并按手印),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2)竞租人或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应持竞租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并捺手印),并携带受托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本招租启事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竞租方式

本次竞租采用线上竞租方式,竞租人可于2022年5月26日12:00前登陆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竞租网(http://jingzu.xmzbyy.com)进行报价。

六、竞租结果公示

本次竞租由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中标,将通过竞租网、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公司公示栏进行三个工作日公示。

七、招租人信息

招租人: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一路2号旅游大厦9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永臻 ,联系电话:150*****068

八、特别说明

本次竞价是以标的现状(包括地址、面积、房屋质量现状等)进行竞价,但不含家具和电器等设备。竞租人应在竞租前充分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对标的进行了解、咨询,自愿参加本次竞价。若竞得后无法经营或居住,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标的物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旦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厦门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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