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实施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龙游县教育局城东学区和城西学区各校集体研究决定,对学区食堂用米采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龙游县教育局城东、城西学区大米采购。其中城东学区(龙游中学、龙游第二高级中学、龙游县职业技术学校、龙游华茂外国语学校)2014年10月20日至2015年7月10日止的食堂大米,每月需求总量约50 吨、全年约500吨左右。城西学区(龙游县第三中学、实验小学和阳光小学、实验幼儿园、西门小学、北辰小学、龙游桥下小学)2014年10月20日至2015年7月10日止的食堂大米,每月需求总量约31 吨、全年约310吨左右。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标一晚籼米 (长颗粒) | 国标一等晚籼米,符合GB1354-2009国家标准,包装规格25公斤/袋,有“QS”生产许可标志。 | 批 | 约81吨/月 | 城东约50吨/月 城西约31吨/月 |
三、合格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通过国家QS(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生产厂家。 2.从事大米生产或批发零售经营的商业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有龙游县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税务、卫生等各类证照齐全有效,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参加竞标商家必须是思想素质好、责任意识强的合法诚信经营者,有相关的经营经验。经营期间没有被工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作出过行政处罚。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到浙江省龙游中学总务处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标书售价:肆佰元整,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方资格要求)。 联系人:龙游中学总务处 徐永红 158*****159(699159)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2014年10月10日起,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电话等);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食品流通许可证。 六、投标地点:龙游中学党员活动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4年10月15日8时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5日9时30分。 九、投标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组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现场缴纳,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有关学校的履约保证金。 十、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请在2014年10月14日11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一、答疑回复时间:采购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4年10月14日17时前在http://www.lyedu.net.cn/lydj5/(龙游县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十二、本次招标采取预报名方式,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若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人数不足,采购单位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申请其他采购方式。 十三、本次招标综合得分最高的商家为城东学区中标商家,综合得分第二名的商家为城西学区中标商家,综合得分第三名的商家为替补候选商家。 龙游县教育局城东学区、城西学区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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