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招标项目编号:E
653*****080********)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2.项目规模: 对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总规模达到3万立方米/天;对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总规模 3. 5万立方米/天;配套排水管网 DN600 双壁波纹管合计 45 公里。本期建设内容:第二污水厂改造、扩建总规模 3. 5万立方米/天。其中:现状设备改造处理规模 1. 5万立方米/天,主要内容对对现状进水巴氏计量槽、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平流沉砂池、水解池、SBR 反应池、深度处理车间、污泥脱水车间等建构筑物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及更新。污水厂扩建处理规模 2万立方米/天,扩建部分工艺采用“AAO+高密池+V 型滤池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总承包单位(含设备采购、运输和安装工作;土建及安装、机电设备安装、附属配套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全厂联合调试、环保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技术支持和服务、运营维保15年(暂定)管理等相关工作。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工作范围为准。1、设计工作内容:(1)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深化和优化、方案优化调整)、竣工图编制,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2)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基础设施等相关工作。2、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相关工作,完成全厂联合调试、环保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技术支持和服务、工程生命周期运营维保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2)包括但并不限于地上地下建筑工程土建、装修、地下隐蔽工程(含给排水、暖通)、供电(含电气工程)、供排水外网、消防、基础设施等相关工作;(3)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项目实施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相关手续,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综合调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并负责本项目运营(具体内容与招标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合同)。注: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7年5月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在建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5月1 日-至今)承担类似项目(在建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2019 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提供)。4、其他人员要求:(1)运营负责人必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需提供承诺书)。(2)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设计人员证书,具备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资格; (3)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4)配备合理的运营管理人员团队。5、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设计方、施工方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册;⑤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6、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日至今)。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 )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7、其他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施工负责人,设计、施工主要项目管理人应是本单位(投标人)的人员,提供近期3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社保缴纳不满3个月的,还须附带公司与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近期3个月的社保证明是指自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之日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三个月,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若社保为代缴,须提供有效的代缴协议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5月23日到 2022年06月14日
2.获取方式: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15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5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监督部门: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98-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他资金;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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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