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最新版营业执照的,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3 资质要求:应答企业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2.4 人员要求:应答人为本项目配置2名维护人员,且2名维护人员均需要有高低压操作证,须提供相关人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信息+劳务合同+高低压操作证+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
2.5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一份自2020年01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应答人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10KV(含)以上的高压设施维保维修项目)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订单。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无法查阅者视为无效业绩。
2.6其他说明事项:(需单独提供承诺书)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备注:以上5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2.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符合的要求。
备注: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