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预)算(代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预)算(代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网上竞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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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预)算(代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 ¥485,000.00 | 1(件) | ¥485,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备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预)算(代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
1项
服务范围: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预)算(代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服务要求:1.设计要求:满足现行设计规范和本竞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2.工程质量要求: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取得批复;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重庆市信息化项目相关标准要求,满足竞采文件要求
二、服务及质量需求
(一)项目拟建设内容
本项目系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政务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2022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930万元,最高限价是48.5万元。项目交付物有: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文件。2022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重庆市城建档案数字档案馆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服务平台、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计价依据动态发布系统、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数据资源池建设项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四大智能化系统融合项目、智慧物业管理平台等八个子项目。
项目简介:
1.重庆市城建档案数字档案馆信息系统
建设机房工程、网络及安全系统、数据治理、应用支撑工具、在线业务系统、辅助检查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城建档案查阅利用系统、档案统计分析系统、馆内综合服务平台、档案数字化处理系统、电子档案处理系统、后台管理系统、城建档案馆管网等。
2.房地产市场服务平台
建设诚信管理子系统、地理信息服务子系统、交易档案管理子系统、平台整合子系统。
3.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计价依据动态发布系统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计价依据动态发布系统。
4.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平台
建设房地产执法信息管理系统、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系统、安全监管中心。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
建设项目经理计分平台、质量保险管理平台、全市质量监督人员管理和质量专家管理模块、区县数据信息上报模块、课题标准研究模块、分部分项工程重要节点验收模块、质量总站办公系统、工法申报模块、年度专题检查模块、质量投诉管理系统。
6.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数据资源池建设
建设面向房地产大数据、建筑业大数据、市政基础设施大数据的各类数据应用;完善丰富主题数据库和数据资源池、数据集中存储管理。
7.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四大智能化系统融合
建设以智能建造、智能管理、智能运维、智能制造为重点的“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的工程四大智能化系统融合平台。
8.智慧物业管理平台
建设物业服务门户展示层、政府监管平台、物业管理平台、数据共享平台;对接渝快办、规自局、民政、公安、防疫、物业服务企业平台、商业网平台等相关服务系统。
注:设计业务需求、建设内容以实际调研结果为准。
(二)设计原则
1.设计内容合规合法,需遵循国家及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2.应遵循业务需求设计业务系统架构,应采用主流、稳定可靠的技术,顺应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并适度超前设计,做到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经济可行。
3.设计操作性强。对选用的技术路线应进行充分的比选论证;对需要采购的设备和软件,提供选型建议、主要参数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等。
4.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处理好与上云应用系统、国家级应用系统、市级部门应用系统之间的关系,充分做好数据共享与交换。
(三)服务范围
1.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标准,结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化的发展现状,制作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需满足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最新要求。
2.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述,现状及差距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应用系统设计、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主机、存储和备份系统设计、网络和安全系统设计、终端系统设计、投资概算编制等。
3.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协助采购人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审核、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批、招标文件编制等相关服务。
(四)服务要求
1.参与本项目设计及相关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服务单位”)有责任为采购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单位实现合同所约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及各方的同意,不得泄露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
3.对后续承建单位在工程实施中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情况,设计服务单位要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并履行设计服务单位职责。
4.如果因设计服务单位设计失误或后续服务不力,造成建设单位技术失误或与国家、行业有关要求相违背等情况,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设计服务单位应独立开展工作并承担责任,坚持公平公正,不得在设备、技术选型方面有排他性设计。
6.设计服务单位应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相关规定。
(五)其它要求
1.设计内容及预算编制必须科学可行,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便于实施并提出合理实施计划。
2.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原系统有效融合,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设计中的应用。
3.供应商对采购人在服务期间遇到与设计相关的问题,须在24小时内响应。
4.供应商应确保项目设计中不得含歧视性、独占性技术指标、参数或其它设计内容,设计应满足后续建设项目招标采购需求。
5.设计服务单位应熟悉住房与城乡建设行业领域工作内容,应做好对“智慧住建”一期、二期、三期项目的分析,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制作。
竞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函,采购人确定收到履约保函后支付首付款(合同价的30%),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文件报告成功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后,采购人支付第二笔款(合同总价的70%)。履约保函于第二笔款支付完成后退回。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标签: 政务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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