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招标公告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呼玛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呼玛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呼玛县(城北采沙场、北环城路、三分处、十二站、三村小白房)

2.2建设规模:土地平整工程、排水工程、护坡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削坡工程、清理工程、表土覆盖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4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2015年5月30日

2.4招标范围:呼玛县城北采沙场、北环城路、三分处、十二站、三村小白房土地平整工程、排水工程、护坡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削坡工程、清理工程、表土覆盖工程等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需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证件并证企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 2014 年 10月 10日至 2014年 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本项目贰级建造师证注册证,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建造师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02室登记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10月30日9: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9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玛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招标分公司

地 址: 呼玛县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联系人: 刘道勤 联系人:刘殿磊、蔡兴芝

电 话: 156*****123 电 话:****-********

2014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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