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遂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遂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助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6号),遂宁市教育体育局起草了《遂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5月24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580号);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0825-*******;电子邮箱:*********@qq.com">*********@qq.com;传真:0825-*******。
附件:遂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17日
遂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十三五”时期,全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体育”为目标,实施全民健身“1818”战略(一个总目标、八大工程、十八项行动),进一步发挥政府作用,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优化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遂宁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贡献体育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更灵活、要素支撑更强大、资源分布更均衡、健身设施更便捷、赛事活动更丰富、体育组织更健全、健身指导更科学、群众参与更广泛,体育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提高健身人群参与度。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5%,《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居民人数比例达91.5%以上。
——提高健身设施便利度。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便捷实用、体验良好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实现县(市、区)及市直园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
——提高健身服务满意度。为群众提供便民便捷便利的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19名,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达到3.8万人。
——提高健身组织活跃度。建成架构清晰、布局合理、大项齐全、服务多元、类型多样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提高健身产业贡献度。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和文旅、卫生、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体育消费持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三)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1.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健全行动。市本级推进实施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公共体育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公共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五个一”建设工程;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建设与本地区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并选建公共体育馆、游泳馆、健身广场、滑冰馆等;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一处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每个行政村(社区)建设有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加快推进农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推广健身场地配建智能健身器材,推动健身场地适幼化、适老化、适残化建设,满足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全人群体育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各项工作均涉及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不再单独列出﹞
2.居住区健身设施配套提升行动。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细则。根据人口规模,居住区和社区建设情况,完善群众举步可就、便捷多元的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未达标的既有居住区和社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逐步配建标准或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3.健身场地设施因地制宜建设行动。采取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的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用地等模式,保障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老城区要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鼓励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增加开敞式健身设施。新建城区要结合城市留白增绿,科学规划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与生产生活空间相互融合的健身设施。建设一批体育公园,打造绿色便捷的居民健身新载体;大力推进健身步道、登山道、骑行道及水上、山地等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城市“金角银边”等资源,新建或改扩建灵活多样、方便可及的健身场地设施;积极推动健身设施与文化、养老、医疗等公共设施共建共享,丰富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社区体育综合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
4.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质行动。强化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监督管理,加强开放使用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健全场馆管理运营机制,改造提升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开放服务质效。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等)
(四)实施全民健身活动全域化工程
5.全民健身赛事体系构建行动。着力构建四级联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每年组织各级各类赛事活动200场(次)以上;积极参与省运会、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等省级群众体育赛事;定期举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打造五种以上不同类型、贴合实际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每种赛事活动每年举办一次以上;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打造三种以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每种赛事活动每年举办一次以上;乡镇(街道)每年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二次以上;行政村(社区)每年举办一次以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办赛主体自主设计线上赛事活动,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乡村)运动会。支持龙舟、赛艇、皮划艇等水上运动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助力“西部水都”建设。强力推进“三大球”振兴,狠抓队伍、基地建设,举办市级“三大球”联赛。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等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遂宁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
6.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培育行动。持续办好中国龙舟公开赛(四川·遂宁站)、遂宁观音湖国际马拉松、中国·遂宁体育舞蹈公开赛等品牌赛事,不断提升赛事品牌影响力。聚焦自行车、马拉松、健步走等群众普及度高的运动项目,创新打造“环观音湖”自主品牌赛事,到2025年,至少培育一项在全国或川渝地区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逐步形成“一地(城)一品”“一地(城)多品”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格局。探索区域一体化全民健身赛事协同发展新模式,探索遂渝毗邻地区联合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责任部门:同上)
7.重点人群健身活动促进行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落实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加强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完善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运动干预体系。鼓励体育行业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抓住“双减”政策机遇,开展青少年体育研学活动、体育夏(冬)令营活动。积极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门球等赛事活动。推广适合农民、妇女等人群的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乡村趣味运动会、广场舞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体育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举办职工运动会,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加强职工健身服务。推广武术、龙舟、棋牌、舞龙舞狮等传统体育项目。(责任部门:同上)
(五)实施全民健身组织全覆盖工程
8.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构建行动。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成立本级体育总会,积极推进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并不断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大力发展体育俱乐部,构建覆盖城乡、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依托公共体育场馆资源,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结合实际给予场地支持。切实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积极推广普及运动项目,承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健身技能培训,积极主动参与跨区域体育社会组织活动,加强遂渝毗邻地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等)
9.健身指导服务队伍壮大行动。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建设,加强招募培训,完善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提高指导服务水平及质效。鼓励优秀运动员、体育教师、教练员、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到2025年,全市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4000名,招募群众体育引领员3.8万名,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群众体育志愿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遂宁市委等)
(六)实施全民健身指导普及化工程
10.科学健身知识技能普及行动。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依托各体育社会组织、结合项目特点开展公益性培训,推广普及科学体育健身知识及方法。拓展宣传推广渠道,广泛利用体育赛事活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科学健身、健康生活理念。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锻炼健身方法,丰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科学健身载体。(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共青团遂宁市委等)
11.国民体质监测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常态化推进行动。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根据体质监测结果开具个性化“运动处方”并指导群众按“方”运动,定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锻炼健身方法,推广太极拳等武术项目、八段锦等健身气功功法,发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健身养生和健康促进功效。(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共青团遂宁市委等)
(七)实施全民健身智慧化提升工程
12.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行动。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县(市、区)、市直园区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优化场馆流量监测、场馆预定、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场馆开放使用效益及服务水平。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等)
13.全民健身智慧服务平台建设行动。推动建设覆盖全市的集场地设施、社会组织、赛事活动、体育培训、健身指导等信息于一体的全民健身智慧服务平台,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创新应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云赛事”、科学健身“云指导”等活动,逐步实现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等)
(八)实施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工程
14.体教融合行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名学生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培养运动项目人口。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促进青少年竞赛体系和学校竞赛体系融合,形成面向所有在校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相互衔接、重点项目全覆盖的分层分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供给体系。着力推进省市共建高水平运动队,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级业余体校建设力度,健全完善“体校主导、一校多点、人才共育、体教融合”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扶持、管理、服务和监督,引导其健康规范运营、安全有序发展,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各类运动项目进校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和体育社会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等)
15.体卫融合行动。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分级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并向基层延伸,鼓励体质监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或开设运动医学门诊,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开展常见慢性病、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服务。支持驻遂高校、市级医院联合培养一批高素质技能型体卫融合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16.体旅融合行动。依托全市山水自然资源禀赋,坚持生态、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普及推广山地户外、航空、冰雪、路跑、徒步、自行车、汽摩等户外运动项目,规划建设相关场地设施,广泛开展赛事活动,打造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线路、赛事和基地。积极融入全省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的建设,聚焦“西部水都”及“养心文旅名城”建设,依托观音湖大力开发赛艇、摩托艇、龙舟、帆船、滑水、桨板、冲浪等水上运动项目,打造集运动休闲、旅游度假、商业娱乐于一体的水上运动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
(九)实施全民健身产业化工程
17.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健身休闲与体育培训、竞赛表演、体育制造等业态协同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持续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培育打造龙舟、马拉松、自行车等“环观音湖”系列自主品牌赛事。开展体育企业服务专项行动,构建体育产业市场主体梯度孵化体系,促进体育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分层分类培育一批领军示范、骨干成长、新锐创新体育企业。激发体育消费潜能,大力发展极限、冰雪、航空、汽摩、电竞等新兴时尚运动项目;支持发展体育主题乡村民宿、体育主题乐园,推动以体旅融合发展为龙头的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鼓励体育企业、社会组织等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体育健身场所和健身、健美、体育专项技能培训等服务,培育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体育消费场景新热点。探索发放体育消费券,更好发挥其在扩大人群参与面、提升健身服务质量、促进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十)实施全民健身文化传播工程
18.全民健身文化传播行动。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对接合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形式,打造多维度、全角度、广覆盖的遂宁体育“声音”“画面”“故事”一体化宣传平台。保护传承优秀体育文化,推动船山桃子龙、遂宁耍旱龙等省级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支持将遂宁优秀体育文化项目“走出去”。加强体育对外交流,借助龙舟赛、马拉松赛、“巴山蜀水·运动川渝”体育旅游休闲消费季等重大体育赛事节庆活动,打造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地区间体育对外交往,全方位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方位对接成都极核和环成都体育产业发展区。(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局等)
三、保障措施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高效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全民健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按照面向社会、重在基层、属地为主、钱随事走的原则,加强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维护、活动实施、组织建设、人员配置等保障体系建立的投入支持力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兴办全民健身公益事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用地保障,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年度利用计划,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用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场地设施资源,采取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的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用地等模式,保障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十三)强化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建立多元化培养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基层体育管理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等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责任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遂宁市委等)
(十四)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监管,公共体育场馆全面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完善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规范发展。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十五)强化督导评估。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督促指导,对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实行绩效考核评价。2025年底,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对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告市政府。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扬)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标签: 全民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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