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软件部分)招标公告

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软件部分)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项目)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软件部分)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包括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种类、参数;服务的技术水平、需求等)
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4.采购项目说明:(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的、意义等)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公安部督察局《关于全面启动全国网上督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公督【2014】191号)文件、《全国网上督察系统功能需求方案》及市局领导要求,对我局原有网上督察信息系统中“视、音频两个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此次新建执法业务督察子系统、卫星定位督察子系统、警务评议子系统、综合应用子系统、960111子系统等五个子系统。要求实现部、省(市)、县三级督察部门之间的跨地区联网。建成后,可直接通过全国网上督察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根据上一级警务督察部门的组织需要,使公安部各省市区、各地市州实现跨平台互联,开展异地督察工作。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1年11月,我部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与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天津市公安局网上督察视音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项目编号:TGPC-2011-A-0791),并进行了建设。鉴于此次五个子系统建设需与原“视、音频两个子系统”后台进行统一调试、联接和管理,实现各子系统之间相互融合。为保证在此次升级改造建设中做到平滑过渡,确保该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延续性和核心数据的完整有效,以及保障后续服务质量,按照公安部对该整体工程的统一要求,故申请拟由原系统承建单位——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来承担本项目的升级改造,采用单一(供应商)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
6.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一供应商: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25号天信大厦23层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专业人员应至少为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鉴于此项目需要在原有系统上进行开发、整合且在建成后需与原系统做到无缝连接,为确保该系统的安全、稳定以及新建项目与原系统后续服务质量的保障,建议由原承建单位继续承担该项目的建设工作
徐伟俊天津市经信委高级工程师
8.公示的期限:2014年10月11日-10月16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韩家骅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财政局采购处魏鹏飞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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