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丰镇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港北发改投资〔2014〕66、1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自筹,投资计划已下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新圩街。
建设规模:道路硬化长1800米、宽8米,铺设排污管、排水沟长3000米,配套道路照明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7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自筹。
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贵港市港北区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10 月 10 日至2014年 10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有效的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企业须交验“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报名。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并提供原件核查,且以上资料检查合格才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年 10 月 10 日至2014年 10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新圩街 总公司地址: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
分公司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小区54号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李昌雄 联 系 人: 杨旺椿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0@qq.com">********0@qq.com
网 址: http://www.ht666666.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林市广场东路支行
账 号:6210 6244 7571
2014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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