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桥街道西卫桥三期、四期(一阶段)农民公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庄桥街道西卫桥三期、四期(一阶段)农民公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桥街道西卫桥三期、四期(一阶段)农民公寓项目 已由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北区发改基〔2014〕37号、北区发改基〔2014〕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西卫桥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三期农民公寓位于庄桥街道西卫桥村,东至西卫桥一期、二期农民公寓,南至现状河道,西至村民住宅,北至农田;四期一阶段农民公寓位于庄桥街道西卫桥村,东至庄西公路,西、南至现状农田,北至北外环路防护路带
项目规模:三期农民公寓总用地面积约17.6亩,总建筑面积约15639平方米;四期一阶段农民公寓总用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30819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三期农民公寓3500万元;四期一阶段农民公寓6500万元
设计概算:限额设计8700万元,具体以中标单位提供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20日历天,勘察10日历天,初步(含扩初及概算)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勘察(勘察设计及勘察施工);初步(含扩初及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3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3.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3.7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0月 11 日至 2014 年10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4 年11月 3 日17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1月 6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4 年10月11日至 2014 年10月16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 系 人: 陈晌、方芳 ;联系电话:****-********

9、备注
9.1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锁)”,否则无法参与投标,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nbctc.com.cn/)查阅文件公告栏中《关于办理CA锁有关事项的通知》。
9.2本项目投标文件应由宁波市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工具6.1.1生成。投标工具6.1.1可至杭州擎州软件有限公司直接下载使用(http://www.qzhsoft.com.cn/downdetail.phpid=5353
9.3软件公司联系人:白经理;电话:153*****2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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