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应急发〔2022〕15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要求,现将《“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互联网+执法”应用工作。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工作方案

根据应急管理部、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应用有关要求,现制定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为提高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250号)、《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259号)、《关于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对象数据台帐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235号)等要求,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建立健全企业数据台帐,使用系统出具文书、办理案件,深化执法数据分析应用,2022年实现执法人员录入率 100%、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对象录入率100%、执法人员培训率 100%、线上执法办案率100%,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效率,进而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任务及分工

1、统筹协调系统推广应用。与省应急管理厅对接,搞好“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应用的上下协调工作,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督促推动系统应用。为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开设帐号,设置权限,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完善在“互联网+执法”系统中的组织机构,做好相关应用系统数据共享,做好系统使用相关基础工作。(政法科负责)

2、录入执法人员信息。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系统中录入从事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教育培训、中介机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法制审核、执法审批等执法工作,且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信息,并为其开设帐号。(政法科负责)

3、建立健全企业台帐。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填报或批量导入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数据,按照《台帐数据标准》中 11 个必填项进行采集填报,非必填项数据可通过数据共享或在开展执法检查时逐步完善。已经填报的,要对现有数据进行核对;未填报的,要及时组织填报。(冶金工贸行业企业数据由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数据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行业企业数据由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

4、工贸专项执法模块应用。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使用工贸专项执法模块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列入年度执法计划或者报送典型案例的,必须使用系统开展执法。(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

5、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模块应用。推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模块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列入年度执法计划或者报送典型案例的,必须使用系统开展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

6、非煤矿山行业使用执法系统。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块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列入年度执法计划或者报送典型案例的,必须使用系统开展执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

7、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执法系统。推动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列入年度执法计划或者报送典型案例的,必须使用系统开展执法。(政法科、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8、其他相关执法人员使用执法系统。推动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相关执法科(股、室)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块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列入年度执法计划或者报送典型案例的,必须使用系统开展执法。(宣传教育培训科、应急救援保障科、办公室、洗储煤场监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9、系统使用维护和保障。做好市局本级与执法系统配套使用的移动执法装备的配备工作,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推广应用执法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法规科负责)

(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任务

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炭洗选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建立健全企业数据台帐,使用系统出具文书、办理案件,深化执法数据分析应用,2022年实现执法人员录入率100%、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对象录入率 100%、执法人员培训率100%、线上执法办案率 100%。参照市应急管理局做法,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按照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做好与执法系统配套使用的移动执法装备的配备工作。

三、考核指标及进度安排

1 、建立健全企业台帐。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炭洗选等行业数据11个必填数据项采集率100% 。(5月底前完成)

2、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录入率100% (5月底前完成)

3、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率100% (5月底前完成)

4、推广应用工贸专项执法模块。线上执法办案率 100% (5月底前完成)

5、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模块。线上执法办案率100% (6月30日前完成)

6、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非煤矿山、教育培训、中介机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法制审核、执法审批等相关执法人员使用系统线上执法办案率100% 。(6月30日前完成)

7、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任务(5月上旬前)。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推广应用(7月份开始)。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教育培训、中介机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洗储煤场监管等执法。开展计划执法检查时,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制作使用现场检查方案等执法文书,开展行政处罚。

(三)巩固深化(2023年)。总结系统推广应用经验,不断深化系统功能应用,以执法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执法系统推广应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制定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工作落实。市局成立由高昇副局长任组长,法规、冶金工贸、危化科、非煤科、宣传教育培训科、应急救援保障科、洗储煤场监管科、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执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政法处科承担,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工作推动,研究解决问题。

(二)加强应用培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互联网+执法”系统专题培训,组织所属执法人员登录系统,熟悉系统环境,掌握系统功能,掌握系统操作要领。市局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各县(市、区)至少培养一名执法系统使用的明白人。

(三)加强监督考核。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点对点督导,适时对全市推广应用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推动将执法系统应用纳入年度市县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范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系统推广应用常态化推进机制,将系统推广应用情况与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等挂钩,完善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采取通报表扬、批评约谈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四)加强支撑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县(市、区)推广应用执法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执法系统配套使用的移动执法装备,在未配备之前,要积极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等使用系统开展执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互联网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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