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城幕墙八标段(重新公告)招标公告

金融城幕墙八标段(重新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ANJ110843-29SG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NO.2008G25金融城地块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1]52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金融城幕墙八标段(8#楼、裙楼、8-9#楼连廊、咖啡馆(西)、下沉式商业街)
2、工程地点:建邺区嘉陵江东街以南(河西45号地块),南至雨润大街,东至庐山路,西至江东中路。
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242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幕墙;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8#楼、裙楼、8-9#楼连廊、咖啡馆(西)、下沉式商业街幕墙施工
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26500 m2;幕墙高度:153 m。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为准)的建筑幕墙工程,且建筑幕墙高度在100m及以上公共建筑(厂房、住宅、商住一体公寓楼除外)的单元式幕墙工程(至少主楼是单元板块装配形式的幕墙)。提供有形市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中标(或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幕墙高度、单元式幕墙构造形式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核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明则视为未提供。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6分,每降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1.材料样品。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5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区间分:0-5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设立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4、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所报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近两年(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其他证明材料无效)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注册建造师还需携带建造师证及安全B证原件,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所报注册建造师未能到场或提供不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应提供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至少应明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及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近两年(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及岗位证书原件,如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并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常驻本工程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手写无效),否则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8、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拟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
9、本工程中标人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0、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以银行保证金的方式向招标人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数额为中标价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之间的差额;
11、业绩证明提供中标(或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其中幕墙高度、单元幕墙构造形式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核对,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不能完全反映,可提供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施工图纸、有相关信息的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等其他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12、中标后,中标人成立的项目组人员必须为资格审查时所报成员,如有变更必须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13、本公告第五条资格审查办法中“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的内容修改如下: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15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15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15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15家,招标人将采用"评分排名法"方式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15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
14、本次项目招标共分5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5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如某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参与后面标段的商务标计算,但后面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按零分计取来参与评审)。
15、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若无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资质,则须为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 (含)以上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年10月10日13时51分到 2014年10月16日13时51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1号(江东中路与嘉陵江东街交界口南京金融城项目工地)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83号
招标人邮编:210019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卫星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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