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空调、自控系统、气路管线及实验家具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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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分析化验中心通风、空调、自控系统、气路管线及实验家具采购安装工程(招标编号:CSIE********)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分析化验中心主要承担包括备煤、煤气化、一氧化碳变换、合成气净化、硫回收、甲醇合成、油品合成、油品加工、尾气处理、罐区、循环水、热电站、空分等装置的分析化验工作。

2.2招标范围:分析化验中心通风、空调、通风空调自控系统、气路管线及实验室家具采购安装工程包括:方案规划、设备及材料采购(含运输储存等)、安装调试等。

1)方案规划:承包商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分析化验中心通风、空调、通风空调自控系统、气路管线、实验室家具的方案规划。方案规划必须通过业主和设计院的审查。

2)设备材料采购(含家具):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设备材料分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施工图完成通风、空调、通风空调自控系统、气路管线安装、吹扫、脱脂、调试、施工配合及实验家具的安装就位。

4)规范及图纸要求的各种检测和试验、电气仪表安装调试(或标定)、机械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向政府机构报验、配合业主的检验及验收、“三查四定”、联动试车及性能验收。

5)对业主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6)操作手册及维护保养手册的编制。

7)性能验收之后6个月的技术人员驻场服务。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51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1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3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中营业范围须包含仪器仪表或实验室仪器仪表或化工仪器仪表中任一项);

3)具备ISO质量、环境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国内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科研院所或医药行业实验室工程合同,单个项目合同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业绩不少于二项,提供合同原件;

5)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3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潘雨薇,电话:****-*******)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0182

备注: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注册通知

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 人:刘余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神华工程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王旭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HIL10000@163.com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ISO质量、环境认证证书原件


4

投标人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5

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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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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