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局纪检谈话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商务局纪检谈话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纪检谈话室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天津市商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5月18日16: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5月19日至2022年05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5月30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4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175*****976
采购单位天津市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老师022- ********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工 175*****976
附件:
附件1工程量清单-天津市商务局纪检谈话室改造工程(1).PDF

项目概况

天津市商务局纪检谈话室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XZB*******

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纪检谈话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天津市商务局纪检谈话室改造工程,包括房修土建工程、房修给排水工程、房修电气工程、房修弱电工程。具体详见采购人所发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且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交付条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保修期: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条例中未规定的项目保修期为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且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交付条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5%的扣除。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四)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供应商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2)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五) 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投标单位若为法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六)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任一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七)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0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八)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九)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以参与磋商。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为判定依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9日至2022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

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电子版发送至175*****976@163.com进行网上登记(备注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纪检谈话室改造工程)并缴纳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形式并且备注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纪检谈话室改造工程】,获取磋商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获取文件以电子版形式) 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商务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0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            

联系方式:杨工 175*****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175*****9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纪检谈话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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