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太阳能路灯招标公告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太阳能路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太阳能路灯项目已由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卫发改发【2013】34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 中卫市规划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灯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太阳能路灯项目
2.2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
2.3工程概况: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兴仁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以上道路的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安装1206盏太阳能路灯产品及安装(含基础浇筑)
2.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按照供应乡镇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在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兴仁镇安装6.5米太阳能路灯586盏。开标前,需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具光源、控制器样品各一套。
二标段:在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安装太阳能路灯620盏,其中:6.5米路灯514盏,8.5米路灯106盏。开标前, 6.5米路灯需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具光源、控制器样品各一套,8.5米路灯需提供灯具光源一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单位必须是太阳能路灯生产企业,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3 每个单位(或每个代理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月11日至2014年 10月16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
4.2 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企业资质复印件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开发区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卫市规划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 地 址 :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邮 编: 755000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刘占和 联 系 人: 刘君河、张绍妹、周阳
电 话:****-*******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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