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C20220078林甸县教育局第一中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A第三标段-采购/资审公告

DZC20220078林甸县教育局第一中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A第三标段-采购/资审公告

DZC********林甸县教育局第一中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A第三标段

发布时间:2022-05-18 15: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DZC********林甸县教育局第一中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A第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甸县教育局第一中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 林甸县教育局第一中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面向全部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远程开标,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DZC********

项目名称:林甸县教育局第一中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48,629.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月30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标段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投标供应商所投智慧黑板产品的检验或检测报告(一份或多份),要求检验或检测报告包含以下内容:①嵌入式系统版本不低于Android9.0,内存≥2GB,存储空间≥8GB。②整机内置2.1声道音响,前朝向15W中高音扬声器2个,后朝向20W低音扬声器1个,额定总功率50W;③整机内置非独立的高清摄像头,支持远程巡课等应用;④对角角度≥120度,拍摄像素≥800万;⑤外接电脑设备经Type-C线连接至整机,可调用整机内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在外接电脑即可控制拍摄教室画面;⑥支持一键打开智慧黑板主屏或副屏的记忆存储功能。⑦主屏记忆存储为一键打开互动白板;副屏记忆存储为在互动白板开启的前提下,一键打开白板小黑板。左右两侧副屏书写的内容可以进行保存、扫码分享、拖拽到白板软件。

(3)提供投标供应商所投实验凳产品的检验或检测报告(一份或多份),要求检验或检测报告包含以下内容:①钢管满足:GB/T *****-2012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 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要求72h中性盐雾试达到10级。②聚丙烯凳面垂直燃烧性能符合GB/T2408-2008规定的V-0级要求;塑料垂直燃烧性能:余焰和(或)余辉未蔓延至夹具;第二次施加火焰后单个试样的余焰加上余辉时间≤30s;任一状态调节的一组试样总的余焰时间≤50s;单个试样余焰时间≤10s;火焰颗粒或滴落物未引燃棉垫。

(4)提供投标供应商所投吊装式通风系统产品的检验或检测报告(一份或多份),要求检验或检测报告包含以下内容:技术要求满足:垂直燃烧性能符合GB/T2408-2008规定的V-0级要求;塑料垂直燃烧性能:塑料垂直燃烧性能:余焰和(或)余辉未蔓延至夹具;第二次施加火焰后单个试样的余焰加上余辉时间≤30s;任一状态调节的一组试样总的余焰时间≤50s;单个试样余焰时间≤10s;火焰颗粒或滴落物未引燃棉垫。

(5)开标现场,教师演示讲台1、智慧黑板、实验凳、化学学生实验桌及吊装式通风系统产品必须满足三个及以上品牌,否则本标段废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022年5月25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2年5月25日17时0分前自助获取文件,逾期则无法获取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获取文件(详见:http://221.209.152.208/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右下角手册下载,查看对应手册中的获取文件办法)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注:供应商可进入远程开标大厅,点击“签到”按钮进行签到。注意:签到起始时间为开标当日零时起,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开标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2022年6月8日9时30分前(以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否则投标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迟到而未签到的,投标无效。同时需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说明情况,否则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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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教育局

地址:林甸县教育局

电话:13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林甸县教育局

电 话:130*****11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冠阳

电话:0459-*******

附件:
项目需求

见附件(注:合同履行期限/交付使用期/交货期以附件中的时间要求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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