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后备母牛补贴、奶牛良种补贴(冻精补贴)的公示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后备母牛补贴、奶牛良种补贴(冻精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8浏览量: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30号)、《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畜牧兽医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16〕129号)精神,2022年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按每头500元的标准对后备母牛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70%。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全区奶牛存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我区共有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后备母牛165头,共计补助金额8.25万元(详见表1),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475万元,区级财政补助5.775万元。
根据上述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进行奶牛良种补贴(冻精补贴),我区拟上报以下饲养荷斯坦奶牛并使用指定供精单位冻精的奶牛养殖户(详见表2),列入冻精补贴范围,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19日上午8:30至2022年5月25日下午5:30止。若对镇海区奶牛养殖场后备母牛补贴和奶牛良种补贴情况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 毅联系电话:********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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