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坨镇城区管道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胜坨镇城区管道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8 17: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
胜坨镇城区管道清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对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因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30 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胜坨镇城区管道清淤工程 | 1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拟投标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须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0.****** |
标签: 城区管道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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