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jpcg140902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金平县jpcg140902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金平县森林公安局的委托,特向经销办公设备的各供应商征询价格(详见附表),请有能力的各投标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明细表的要求,按时投标。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此次采购为一个完整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预算资金:150970元。

三、请各投标供应商于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点之前,将投标文件(一正一副)装订密封好,封面由公司名称需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盖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后交送到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便民服务中心8楼),开标时间于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3号评标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装入响应文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不响应文件要求的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质量保证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环保产品) ;

8、售后服务承诺书;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以上资质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按顺序装订的我中心有权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五、参加此次投标的供应商就交纳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

六、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城。

七、付款方式:金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开具付款通知,采购单位验收货物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开户名称: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金平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

中心系人:何自航 联系电话:*******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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