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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公告部分包件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局批招〔2014〕第119号
二、采购人信息: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2.联系人:魏工、雷工(电话及传真:****-*******、*******);3.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三、采购依据:1.《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宁铁物〔2012〕318号);2.使用单位申请;3.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复。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www.crpn.cnl/jDg%O+H_6i.
五、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第3包:自动售票机2台;第4包:自动取票机2台;第5包:2.5吨内燃柴油牵引车4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履约不良、质量不良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
4、各包件专业资质:
第3.4包(自动售票机、取票机):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熟悉铁路客票系统架构,提供的设备须与南宁铁路局现有5.2版客票系统完全兼容,产品取得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和铁科院出具的调试合格证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就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
第5包(内燃牵引车):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所投产品具有企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商具有所投产品的良好设计与制造能力,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的良好销售经验与信誉服务水平(提供近三年至少3份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附用户的使用评价。);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招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上网下载《报名表》、《供应商信息表》,于 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通过传真方式进行报名,逾期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3.对已报名并缴纳标书费(需传真缴款底单)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标书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标书费交纳到以下指定账户(只接受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
户名:南宁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行:广西南宁市建行佛子岭路支行
账号:****************8888-8858
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