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NHKY-2022-01
项目名称: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
招 标 人: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2年05月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0
第四章 合同文本......................................................... 24
第五章 评审方法、标准及程序............................................. 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33
项目概况
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拟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向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NHKY-2022-01
项目名称: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采购人提供完项目全部采集送检样品,供应商检测完成并提交合格检测报告验收通过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5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5月份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本次项目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3.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3.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2 年05月18日至2022 年 05月 27日期间,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自行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nsthb.hainan.gov.cn)上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8日09:30时 (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9楼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五、开启开启时间:2022年05月28日09:30时 (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9楼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9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发布媒介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nsthb.hain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8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序号 | 应知事项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HNHKY-2022-01 |
2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00元 |
4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采购人提供完项目全部采集送检样品,供应商检测完成并提交合格检测报告验收通过之日止。 |
5 | 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6 | 报价时间 | 2022年05月28日09;30时 (北京时间) |
7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磋商时间:2022年05月28日09:30时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9楼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903会议室。 |
8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0元 |
9 | 磋商有效期 | 报价有效期:60天(日历日) |
10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报价一览表一份。 注:磋商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采用胶装。 |
11 | 磋商报价 | 投标人存在恶意报价,磋商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12 | 中标服务费 | 无。 |
(一)综合说明
1、招标人: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招标代理机构:自行采购
3、投标人:已从招标人处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招标人组织的本次磋商活动。
5、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通过单位内部审查同意,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来择优选定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商。本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无效。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磋商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其他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5、如为信息系统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6、磋商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招标活动期限以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磋商。
(三)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等磋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2、投标人的报价须充分考虑招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论成交与否,招标人均不予以补偿。
(四)法律适用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五)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在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2、本磋商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由下列部分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草案的条款
第五章 评审方法、标准及程序
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3、投标人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等。投标人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或无效磋商,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询问或要求澄清的,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下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澄清或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招标人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公告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未对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即视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三)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
1、招标人可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补遗、澄清及变更,补遗、澄清及变更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将有关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本项目招标信息,获取相关变更信息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时间,并将有关信息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三、响应文件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响应文件受其影响后果由投保人自担。
2、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3、除在磋商文件第六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4、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的组成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1、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4、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磋商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投标人承担。
5、响应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6、响应文件每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脱落(注:胶装)。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按“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格式进行标贴。
本项目由招标人参照政府采购办法自行组织招标,招标过程无须提交磋商保证金。
响应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响应报价
1、本项目的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第一章中的项目简介。
2、若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若采用分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对应分包的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必须是唯一报价。
4、招标人不接受任何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任何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文件均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5、投标人不能恶意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招标人有权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预付款比例调整为0%。如成交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不按项目完成时间完成项目,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七)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格式为PDF,光盘或U盘上请标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编号,如有分包请注明包号,并密封在“唱标信封”中)。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字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方式固定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对应签字处签字或在对应的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以采用经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复印,但响应文件封面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盖骑缝章,未按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修改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公章。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4、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且内容应完整,如未按要求或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密封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密封专用袋(箱)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正面四个角加盖密封骑缝章(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密封专用袋(箱)上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注明:
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名称: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HNHKY-2022-01
注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3、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并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该信封,再将其封装于响应文件正本封套内:
(1)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的报价一览表;
(2)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3)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
4、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投标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招标人规定的投标地点。
2、若招标人推迟了磋商截止时间,投标人受磋商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3、在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招标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标记,还须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和“磋商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规定的磋商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响应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3、投标人不得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
4、投标人不得在磋商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磋商及评审(一)磋商
1、招标人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招标人代表、招标人委托的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如招标人单位纪检人员)参加。招标人单位纪检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
2、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招标人对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3、磋商时,招标人、公证员(如有)或投标人代表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4、若响应文件未密封,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5、按照第“(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拆封。
1、招标人从外部随机选取贰名专家和壹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叁人磋商小组,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
(三)对响应文件的资格符合性审查
l、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详见资格符合性审查表。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无效。
2、所谓偏离是指响应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磋商的范围、质量、数量和项目完成时间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无记名投票同意。
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3、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3.l、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5、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3、投标人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4、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询标。
(五)评审及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
1、磋商小组分别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招标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投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投标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中载明的核心产品的情况,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4、磋商小组按公布的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每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最低响应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六)磋商过程保密
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和成交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在评审期间,招标人将有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六、确定成交投标人、签约和质疑投诉(一)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原则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方法推荐出一至三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或者是磋商小组出现评审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投标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投标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投标人。
(二)质疑的接收和处理、投诉
1、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灵桂大道327号电商大厦9楼
2、投标人如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未按要求填写、匿名、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7、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8、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回复,或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回复不满意时,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招标人主管部门投诉。
(三)成交通知
1、评审结束后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成交公告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成交后,招标人应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投标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若到招标人处领取则无需回复)。
4、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签订合同
1、成交投标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签订合同后,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成交投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成交投标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腐败和欺诈行为
本招标形成的合同项下的买方和卖方(成交投标人)在合同生效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通过提供、给予、接受、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和公共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磋商丧失竞争性,剥夺了买方从竞争中所获得的利益。如果被推荐的成交投标人被认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六)关于政策性优惠
1、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财政部 司法部《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
1.1、关于小微企业(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参与投标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 司法部《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型、微型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2、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要求,对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认证机构名录中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响应单价给予1%的扣除(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响应单价只能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参与招标活动,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参与招标活动,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一)其他规定
1、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一并留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招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8、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投标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等同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签名同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人也可以对响应文件中格式进行相应的修改。
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海南省是我国最小的陆域省、也是最大的海域省,蓝碳资源丰富,主要包括红树林、海草床、大型海藻及海洋牧场等生态系统。其中,红树林生态系统广泛分布于海南本岛12个沿海市县,面积5727公顷,海口、文昌和儋州分布面积相对较大,占全省红树林总面积的75.4%,全省红树林总面积约占全国红树林面积14%,仅次于广东和广西;海南海草床主要分布在海南本岛周边海域及三沙环礁区域,是中国海草床分布面积最大的省份,占我国海草总面积的64%。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蓝碳研究工作决策部署,充分摸清海南滨海蓝碳资源与潜力,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拟组织开展全省红树林、海草床生态系统碳库调查和碳汇研究工作。
二、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样品采集送样检测并提交合格检测报告完成之日止。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
(1)红树林沉积物样品检测
1)沉积物样品前处理:主要对沉积物样品进行烘干、研磨、过筛、酸化等处理。
2)检测项目:δ13C、δ15N、δ210Pb、有机碳、有机氮、pH、盐度。
3)检测方法:利用稳定同位素比率质谱仪进行氮、碳的稳定同位素比值分析;利用井型高纯锗伽马能谱仪测试体系检测210Pb;有机碳、有机氮采用大进样量的元素分析仪进行分析;pH、盐度采用pH计和盐度计测定。
4)测试精度:δ13C<0.1‰; δ15N<0.2‰;C%:< ±0.5%; N%:<±0.3%。
5)样品数量:沉积物样品不少于2000个。其中,有机碳、有机氮、pH、盐度分析样品各2000个;δ13C、δ15N分析样品各480个;δ210Pb分析样品250个。
(2)海草床生态系统调查样品检测
1)海草床生态系统沉积物及海草植物样品前处理:主要对沉积物样品进行烘干、研磨、过筛、酸化等处理;海草植物样品进行烘干、研磨、过筛处理。
2)检测项目:δ13C、δ15N、δ210Pb、有机碳、有机氮、pH、盐度。
3)检测方法:利用稳定同位素比率质谱仪进行氮、碳的稳定同位素比值分析;利用井型高纯锗伽马能谱仪测试体系检测210Pb;有机碳、有机氮采用大进样量的元素分析仪进行分析;pH、盐度采用pH计和盐度计测定。
4)测试精度:δ13C<0.1‰; δ15N<0.2‰;C%: <±0.5%; N%:<±0.3%。
5)样品数量:沉积物样品不少于960个。其中,有机碳、有机氮、pH、盐度分析样品960个;δ13C、δ15N分析样品250个;δ210Pb分析样品300个。海草植物有机碳分析样品不少于300个。
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分析检测项目及要求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
1 | 红树林沉积物样品检测 | δ13C | 稳定同位素比率质谱仪比值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4周内完成测试,测试精度<0.1‰ | 480 | |
δ15N | 稳定同位素比率质谱仪比值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4周内完成测试,测试精度<0.2‰ | 480 | |||
δ210Pb | 井型高纯锗伽马能谱仪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4周内完成测试 | 250 | |||
有机碳 | 大进样量元素分析仪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2周内完成测试,测试精度%< ±0.5% | 2000 | |||
有机氮 | 大进样量元素分析仪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2周内完成测试,测试精度%<±0.3% | 2000 | |||
pH | pH计测试,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2周内完成测试 | 2000 | |||
盐度 | 盐度计测试,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2周内完成测试 | 2000 | |||
2 | 海草床生态系统调查沉积物样品检测 | δ13C | 稳定同位素比率质谱仪比值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4周内完成测试,测试精度<0.1‰ | 250 | |
δ15N | 稳定同位素比率质谱仪比值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4周内完成测试,测试精度<0.2‰ | 250 | |||
δ210Pb | 井型高纯锗伽马能谱仪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4周内完成测试 | 300 | |||
有机碳 | 大进样量元素分析仪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2周内完成测试, 测试精度%< ±0.5% | 960 | |||
有机氮 | 大进样量元素分析仪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2周内完成测试, 测试精度%<±0.3% | 960 | |||
pH | pH计测试,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2周内完成测试 | 960 | |||
盐度 | 盐度计测试,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2周内完成测试 | 960 | |||
3 | 海草床生态系统调查海草植物样品检测 | 有机碳 | 元素分析仪分析,国标、行标或公认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样品-20℃冷冻保藏,接样后2周内完成测试, 测试精度%< ±0.5% | 300 |
2、主要成果及完成时间要求
在每批次样品提交后,δ13C、δ15N和δ210Pb4周内完成检测分析工作,pH、盐度、有机碳和有机氮2周内完成检测分析工作,30天内提交该批次《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报告》。
第四章 合同文本(格式仅供参考,以双方最终协议为准)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人):
乙方(成交人):
甲乙双方根据2022年 月 日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NHKY-2022-01、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的名称、项目内容、总价
(一)项目名称: ;
(二)项目内容: ;
(三)合同总价:(小写) ;
(大写) ;
(四)合同期限: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合同总价为完成项目含税的全包价。
二、履约时间及方式、地点
(一)履约时间及方式: 。
(二)履约地点: 。
三、付款时间、方式及条件:
(一)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按本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拟投入人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按照原谈判文件、更正公告内容和质疑答疑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实质性内容重新免费提供该项目服务内容。
(二)每推迟一天按总价的1%罚款。
(三)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知识产权
(一)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申请相关著作权。
(三)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软件使用期限内支持,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四)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项目完成后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等)归甲方所有。
(六)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成果,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不能擅自修改文件,不得将研究成果转让给与该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使用。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作如下 处理:
(一)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为海南仲裁委员会。
(二)提起诉讼。诉讼地点为招标人所在地。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十、合同鉴证
招标人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招标内容或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十一、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和评审时的澄清函(如有);
(二)成交通知书;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二、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 份,中文书写。甲方 份、乙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审方法、标准及程序一、评审方法(一)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三)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磋商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成交候选投标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成交候选投标人。
二、资格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小组根据“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对响应文件的资格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资格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响应内容,磋商小组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最后报价阶段,否则将被淘汰。
(二)无效磋商的认定:响应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磋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装订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三)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不少于2家,否则磋商失败。
三、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一)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邀请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三)技术、商务评分:磋商小组就投标人对技术、商务响应表中各项要求的响应程度等因素进行打分(技术商务评分各单项因素及其所占权重详见附表)。
(四)价格评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附表: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重 | 80 | 20 |
(五)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会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磋商小组各评委的技术、商务评分结果,磋商小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技术、商务评分与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成交候选投标人,综合得分第二高的投标人为第二成交候选投标人,依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七)评审过程中遇到有争议的情况,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四、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HNHKY-2022-01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议内容 | 投标人 |
1 | 投标人的资格 | 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 |
2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 |
3 | 报价项目完整性 | 是否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漏报其报价将被拒绝 | |
4 | 报价有效期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5 | 服务期限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6 | 其它 | 无其它无效报价认定条件 | |
结 论 | |||
磋商小组: 日期: 年 月 日 | |||
注: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
项目名称: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HNHKY-2022-01
主要评审内容 | |
投标报价(2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拟投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能力水平(8分) | 拟投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具有实验室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不为同一人的,得满分8分,为同一人的得4分;实验室工作经历未达3年或高级职称以下的,每项按实际情况扣1-2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重复计分。该项累计最多得 8分,最低得0分。 注:需提供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受聘证明文件、实验室工作证明、职称资质证书或证明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拟投入项目的检测分析团队成员能力水平(15分) | 拟投入项目的检测分析团队成员,具有3年以上本项目拟测试元素检测分析相关工作经历、且具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3分;检测分析相关工作经历或技术职称未满足的,提供的每一人员按实际情况每项(指工作经历或技术职称)扣1-2分,扣完3分为止。最多提供5人,该项累计最多得 15分,最低得0分。 注:需提供团队成员人员受聘证明文件、实验室工作证明、职称资质证书或证明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拟投入项目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水平(20分) | 拟投入项目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百万分之一天平、碳氮稳定同位素质谱仪和铅210同位素分析仪,各1台套;盐度分析仪、大进样量的元素分析仪,各2台套。全满足的,得20分;每缺少1台套的,扣2分。 注:需提供单位资产卡片名录或购置合同或证明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类似业绩(20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本招标文件检测项目委托测试工作业绩,检测项目δ13C、δ15N、δ210Pb、有机碳和有机氮中,每一检测项目最高4分,每一委托测试合同1分(如合同内委托包含上述5个项目,该合同证明文件可得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20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委托测试检测项目相关内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质量保证控制措施(12分) | 质量保证控制措施及方案编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好,得9-12分;质量保证控制措施及方案编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好,得4-9分(不含9分);质量保证控制措施及方案编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或差的,得0-4分(不含4分)。 |
服务承诺(5分) | 服务质量与服务时效承诺内容详细具体、可行的,得4-5分;服务承诺内容宽泛、可行一般的,得2-4分(不含4分);服务承诺无具体内容,或服务事项可行性较差的,得0-2分(不含2分)。 |
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以下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自行排版,但必须包含下述参考格式中的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按照以下顺序编
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法人授权资料
5、响应偏离表
6、质量保证控制措施或方案
7、服务承诺书
8、资格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9、投标人必要的证明材料
附件1、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4、证明函(样式)
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编号: HNHKY-2022-01 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的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我方认可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
2、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如有),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磋商。
3、我方已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将按贵方要求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承诺在本次磋商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截止日期起计算的 60 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即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保证。
6、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项目名称: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HNHKY-2022-01
磋商报价总计 | (小写): (大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备注 | 是否小微型企业产品:是( );否( ) |
是否监狱企业参加招标活动:是( );否( ) | |
是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标活动:是( );否( ) |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注:
1、是否小微型企业产品栏,在相应的括弧里打勾(√),空白则默认为非小微型产品响应。
2、是否监狱企业栏,在相应的括弧里打勾(√),空白则默认为非监狱企业参与响应。
3、是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栏,在相应的括弧里打勾(√),空白则默认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响应。
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HNHKY-2022-01
序号 | 分项项目名称 | 金额 |
1 | (小写): (大写): | |
2 | ||
3 | ||
4 | ||
5 | 磋商报价合计 | (小写): (大写): |
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情况列明各检测要素等分项价格,要求各分项价格之和等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各分项价格要求完整无漏项,完全包括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否则视同免费提供。
投标单位: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四、法人授权资料4.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授权书声明:
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
身份证: 联系方式: 。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
身份证: 联系方式: 。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单位合法地参加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招标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活动中办理以下事宜:
1、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响应文件
2、参加磋商会议
3、向磋商小组及招标人澄清、解释响应文件中的疑问
4、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托人 (签名)
注:1、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2、磋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填写。
日 期: 年 月 日
五、响应偏离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总体要求、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并根据所需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将偏离情况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负偏离)。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内容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严重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无效。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内容和要求描述 | 投标人响应条款内容和要求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注:1、本表“响应偏离表”应列出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所有条款,各投标人须对所有条款一一予以描述应答(在本表“偏离情况说明”填写)
2、此表为表样,列数和行数可根据用户需求的内容调整,其他部分表式不变。
3、如用户需求中的货物名称或服务内容目录级别下有子项,应按其目录级别的最小单元进行逐条对应响应。
4、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磋商小组评审时不能只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偏离情况说明来判断是否响应,而应认真查阅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相关内容描述以及要求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六、质量控制措施或方案七、服务承诺书八、资格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要求的材料)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声明函
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
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在参加本项目采购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二、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0)。 三、近三年因产品供货问题(假冒品、替代品、次品、翻新品等)或服务问题(服务质量差、服务要求不达标等)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0)。 四、本次磋商提供的标的物或服务内容和要求均为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的产品。 五、我公司提供本项目的整体解决方案,能实现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并如期完工。 六、用户有权根据需要,对成交候选投标人就磋商响应内容,参考技术规格要求,进行验证性测试,如不通过则取消其成交候选投标人资格。 ★若招标人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前,查核我公司有与上述承诺不符合、不满足、不响应的情况,我公司将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单位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注:本附件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的格式,所有投标人应按此格式提供,否则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格式,作无效响应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③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外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日 期: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本单位证明, 同志为我单位聘用人员,具有 专业技术职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从事实验室分析工作 年,工作期间检测项目包括 等 项。
本单位对上述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本证明函证明内容可包括人员在单位受聘情况、人员实验室工作情况和从事检测分析项目等情况。
(说明:最后报价单待开标当天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时才进行报价)
项目名称 | 蓝碳研究中心筹建及先导性研究样品检测项目 |
项目编号 | HNHKY-2022-01 |
最后报价¥: 大写: 相关补充说明: | |
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备注:1、大写数字: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零、亿、万、仟、佰、拾;
2、投标人填完此表应在磋商报价大写及小写、公司名称及签名处盖上手印。
(最后报价单不需要放到标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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