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山山体公园人工湖及配套景观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闫山山体公园人工湖及配套景观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条件)
一、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大泉街道办事处的闫山山体公园人工湖及配套景观基础设施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博智工程咨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贾汪区闫山村
2、工程规模:含人工湖工程、景观、原路、绿化、配套等基础设施。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10月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6、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招标人进行回购,回购期3年。建设期不计利息。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资质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4)自公告发布日期起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报名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6)投标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九楼),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去财务室换票)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拾伍万人民币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058
开户行:工商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905
开户行:彭城农商行贾汪支行 账号:****************038795
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九楼)退还其本单位。
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区住建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7、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被入账,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10月 11 日至2014年 10 月16 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4 年10月 11日至 2014 年10月 16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4 年 10 月19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4年 10 月 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府佐路东侧),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以上要去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6分
c投标项目负责人奖项 2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十、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执行苏建招[2010]333号文第三条规定,面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面谈规定时间内不接受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主任

电话:137*****3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炜平 电话:********


2014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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