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用房绿化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用房绿化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用房绿化及附属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用房绿化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经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楚发改投资[2013]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州、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合格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用房绿化及附属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云建招字[2014]第 号

2.3项目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延长线东侧

2.4建设规模:约180万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3.2、注册在投标申请人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3、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备案证》。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入滇备案证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合格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2日至2014 年 10 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4.2.1 单位介绍信;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2.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2.6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2.7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2.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云南省建设厅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9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2.10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备案证》,且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入滇备案证上。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 10 月12日至2014年 10 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报名费资格预审文件100元/份, 售后不退。

5.3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10 月21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楚雄市胜景路工程建设商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普主任 联 系 人: 赵老师

电 话:139*****165 电 话:186*****398

2014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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