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香草岭瑶药标准化种植基地初步设计报告选择第三方评估 招标公告
金秀香草岭瑶药标准化种植基地初步设计报告选择第三方评估 招标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关于金秀香草岭瑶药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选择第三方评估单位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拟对金秀香草岭瑶药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选择可研第三方评估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香草岭瑶药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二、项目地点:金秀县金秀镇六拉村香草岭
三、项目采购内容:金秀香草岭瑶药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评估工作,主要包含: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的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并包括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组织会议等工作;工作成果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文件编制依据和深度的评估、项目建设目标、模板和功能的评估、项目建设条件评估、项目技术评估、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及招标方案的评估、投资估算评估、项目资金来源于筹措方案评估、建设项目的效益评估等内容得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根据招标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督促并审查编制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报批工作,并最终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批文等配套服务。
质量要求:可研成果由业主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或组织专家组开展评估工作,初步设计报告通过县发改局审批后视为合格,费用包括评估费。
其他要求:无
要求时限: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按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分档收费有关依据和费用标准,采购第三方评估费用控制价为1.91万元 ,超出控制费用的竞标报价无效。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六、编制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括建筑工程,且服务范围均包括项目咨询),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采取的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 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76号
联系人:陆达振,话:136*****351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金秀镇监察办公室
监督人:李圆圆,电话:187*****636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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