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制氧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制氧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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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主要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1、YY/T0298-1998 《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2、GB*****-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3、GB9706.1- 2007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 通用安全要求》;
4、GB150《钢制压力容器》;
5、GB *****-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G*******-2013 《氧气站设计规范》;
7、GB*****-2008《氧气及相关气体完全技术》;
8、GB*****- 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9、GB*****-*****-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国家、地方颁发的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或国内最新标准时,供应商应使系统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1、制氧系统为单机组配置,单机产氧量必须≥3m?/h。
2、设备用途说明:利用PSA变压吸附技术制造氧气,供临床使用。
3、制氧系统必须是无油设计。
4、制氧系统冷却方式为风冷式。
5、制氧系统本体噪声符合国家标准≤85dB。
6、制氧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持久性能,分子筛床必须为不锈钢或特种铝合金材质,确保不生锈,分子筛在无需进行再生处理或更换的情况下,能实现连续运行10万小时。
7、制氧系统中内置四级过滤器,整机五级过滤,制氧系统的气体处理精度必须达到0.01μm,过滤器必须具备功能效能自动显示功能。
8、制氧系统内置空气处理主机,出口压力露点≤-30℃。
9、制氧设备开机30min后,其氧产量、氧气纯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10、所投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应具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电磁兼容检测合格报告。
11、制氧系统氧气输出压力:0.25-0.6Mpa。
12、制氧系统采用的流量计应具有实时流量和累计流量显示功能,氧气经过流量计后必须无压力损失,具有数据远传功能。
13、制氧系统必须具备氧气纯度在线分析监测功能,使用寿命必须达到10年,测量精度:≤±1%F.S,测量范围:10-95%,分辨率:0.01%,具有数据远传功能。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材料的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日常维保等交钥匙工程。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包括悬吊系统)、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 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质量保证
3.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2整体项目质保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3)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5、技术支持与培训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
免费现场培训:
5.1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以及招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
5.2培训地点:产品制造厂的技术支持中心或采购用户单位所在地。
5.3培训人数:采购用户单位的使用操作人员3人以上、维修人员1人。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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