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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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19 点击: 次

(招标编号:T221*****027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建设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九江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建设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建设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9日08时30分到2022年5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建设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九江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及闸桥工程所在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由于该路段临近高速公路出入口,且贯通两大区域,往来车辆半挂货车较多,车辆超重、超速等违章行为较多,对道路桥梁结构安全和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加强沙阎路超速、超载车辆的管理,降低道路和桥梁维护费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深入研究并与交管部门对接后,拟在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项目中增设六套不停车过磅、测速系统。

2.2 招标范围

六套不停车过磅和测速系统(主要分为前端感知系统、网络传输系统、后端管理系统),设备采购、设备运输、设备安装、设备验收,负责项目使用前的标定验收,项目移交指定的政府单位,本次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

2.3 交货要求

本项目交货期限暂定为 9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设备制造许可证明。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代理拟投标产品的制造企业满足第①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授权书。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两个及以上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50万元以上。

(3)财务要求:2019、2020年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旧平台”)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新平台;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电子身份认证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400 700 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新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tgtiis.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江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江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276号中信银行九江分行4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保护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7-********

电子邮件:zhu_ziheng@ctg.com.cn

版权所有: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025502号| 京ICP备 ********号 技术支持: 上海汇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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