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院标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院标
我院拟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院内比选,欢迎符合比选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来我院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关于中药配方颗粒的遴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中药配方颗粒须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且有国家医保代码并符合医保报销要求,负责我院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并协助中药配方颗粒调剂室建设。
三、参加本次遴选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批文、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批复文件等相关许可资质;
3、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供应且保证药品质量。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内部机构健全,管理完善,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问题和违规违纪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委托同一人,同一供应商不得委托多人同时参与遴选活动。
2、本次遴选不接受遴选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名遴选。
3、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的。
五、申报配送企业递交材料要求:
1、密封资料: 中药配方颗粒报价说明(格式见附件);
报价单原件加盖公司鲜章,单独密封且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在保证药品质量、货源稳定的前提下,保证中标后至少1年正常供应,期间不得涨价。
2、非密封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1)配送申请(原件加盖企业鲜章)
(2)企业资质(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
②《药品生产许可证》
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批文
④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批复文件
⑤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17:0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将不再接收报名。
七、资料递交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报价说明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中药配方颗粒报价说明
致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我公司根据药品供应的相关政策要求可配送以下药品,并提供相应资质,具体如下: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产地 | 备案号 | 国家医保代码 | 单位 | 供应价(元) | 每百克颗粒相当于饮片量(g) | 供应价(元/饮片g) | 备注 |
1 | ||||||||||
2 |
我公司承诺:在供货中保证药品质量,并确保医院用量需求,并对医院滞销或近效期药品进行退药处理。望批准!
公司名称:
日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