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的通知

关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的通知

为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维护网民权益,搭建公众参与网络治理的平台,建设文明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进一步加强网络生态治理,严厉打击网络暴力、谣言、虚假有害信息、低俗淫秽信息等互联网不良信息,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构建“清朗胡杨河”。现将我师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我师市属地网站、论坛、社区、移动客户端等传播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其他地区互联网平台中涉及第七师胡杨河市相关内容或相关主体的违法不良信息。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指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按照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微博、微信、QQ、抖音、快手等传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网民也可直接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cn)举报,或通过上述平台设立的举报功能进行举报。
二、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btnqsxxh@163.com
举报电话:0992-*******
欢迎广大网民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踊跃举报相关信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和属地网站平台账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不制作、发布、传播宣扬违法、含不良信息的图文、音视频,共同抵制防范网络违法行为,共同净化网络生态,守护清朗健康的第七师胡杨河市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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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市网信办
2022年5月19日

标签: 互联网 不良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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