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技术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1、基本概况
辽宁省已注册登记小型水库657座(含大连171座),其中小一型水库268座,小二型水库389座。为提升辽宁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能力,规范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小型水库实际,对全省小型水库(未含大连)开展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编制,保障辽宁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对省级总体方案和12个市区实施方案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包括现场调查、方案编制、省级平台设计、技术指标要求、典型施工图设计、资料整编及后评价等服务。
其中雨水情测报设施系统包括雨量站、水位站、视频监控站等建设内容;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系统包括渗流压力监测站、渗流量监测站、变形观测站等建设内容;省级监测平台包括系统架构、功能设计等建设内容。
2、建设目标
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辽宁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和工程视频监视设施设备应设尽设、自动化报送,建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平台,显著改善小型水库监测运行条件,切实提升小型水库监测预警能力。
3、设计内容
1)雨水情测报设施设计,包括雨量站、水位站、视频监控站等。
2)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设计,包括渗流压力监测站、渗流量监测站、变形观测站等。
3)省级监测平台设计,包括系统架构、功能设计等。
4、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如下(不限于此):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 619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
《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34;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T *****;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 遥测终端机》SL180;
《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
《实时雨水情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度标准》SL323;
《水文测站代码编制导则》SL502;
《水位观测标准》GB/T *****;
《水情信息编码》SL330;
《水利视频监视系统技术规范》SL515;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1;
《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268;
《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SL/T 213;
《水利数据交换规约》SL/T 783;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L725;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检验测试规程》SL530;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安装标准》SL531;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SL700;
《全球定位系统测量规范》GB/T *****;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197;
《水利水电工程接地设计规范》SL58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SL26;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
5、设计成果
根据工程范围所有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工作深度应达到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审批要求。
工作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编制辽宁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总体方案报告;
编制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沈抚示范区等11个市1个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实施方案报告;
3)编制招标设计技术报告;
4)典型施工图及技术要求说明;
5)现场设计代表服务;
6)成果整理、资料整理及技术支撑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5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7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7楼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9558 8502 0000 0599 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