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晋设施招********017号的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新雅路(佘马路-中华路)、林山路(新源路-英源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新雅路(佘马路-中华路)、林山路(新源路-英源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2.3. 工程建设规模:新雅路(佘马路-中华路,长2060米,宽16米,为城市支路)总投资约1500万;林山路(新源路-英源路,长680米,宽16,为城市支路)总投资约500万。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绿化,排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1350);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0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和内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新雅路(佘马路-中华路)、林山路(新源路-英源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和设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4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不允许设计和设计单位,勘察和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福建省应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为此,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方可参与投标:①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备注:与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道路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工程不适用。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 10月 20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4年 11月6日0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新雅路(佘马路-中华路)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按人民币1500万元计(中标后不再调整),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52.0344万元;林山路(新源路-英源路)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按人民币500万元计(中标后不再调整),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19.863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勘察费计算办法:勘察费用按土层85元/米、岩石层115元/米包干;以实际进尺结算。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邮编:3622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施愉意 。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425室,邮编: 362000 ; 电话: 138*****322 传真:****-******** ;联系人: 小苏 。 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地址: 晋江世纪大道城市规划展馆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