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坂农场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苍坂农场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苍坂农场; 2.项目名称:漳州苍坂农场市政工程设计(亮化照明工程和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工程); 3.工程规模:约85万元 。 二、设计范围: 漳州苍坂农场市政工程(亮化照明工程和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工程)。 三、服务期: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4.1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4.2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查通过。 4.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比选方式:最低价中选法。 本工程设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合同。 七、在合同实施期间,所涉及一切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若比选人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选单位应无条件执行,所需费用已含在比选报价中。 八、工程合同签订与工程款支付方式:待本工程全部完工后并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九、参选费用: (1)本项目比选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包干,由中选人支付,专家评审费及监督费等由中选人按实支付。 (2)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元,提交比选资料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未提供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比选保证金全额当场退还,中选单位比选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十、合同授予: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中选人如不按本比选文件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则比选人有权废除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按照确定的中选候选人顺序,比选人向第二中选候选人授选。 十一、比选活动:见《比选须知》 十二、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 10 月 17 日上午10:30时; 2、比选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计生楼一楼会议室)进行比选; 注:贵单位有意参加本次的比选活动,请于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2幢906室--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比选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1、比选人:漳州苍坂农场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5*****818 2、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邓; 联系电话:****-******* 3、监督单位: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480 比选人:漳州苍坂农场 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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