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委托监测项目
2022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委托监测项目
2022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委托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委托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9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22-15-015;
3、项目名称:2022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委托监测项目;
4、预算金额:270万元;
5、最高限价:270万元;
6、采购需求:污染源执法监测、两污监测、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监测、文山州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农村环境监测、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声环境监测、州控断面监测、砚山、马关、富宁垃圾填埋场监测,并出具规范、合格的监测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2.5对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且取得市场监督总局等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及其附件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若产品为经市场监督总局等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请在“分项报价表”相应栏目中标明,并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否则,不予认可。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投标人。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由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6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7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8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并在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直接通过快捷搜索输入“行贿”+“当事人”或“申请人名称”,即可看到被查询人的相关信息),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法院的裁判文书的将不能参加投标;
3.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10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应工作能力及经验,并具有环境监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11其他要求:
3.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进行网络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ZCZBJ)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服务指南或电话咨087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局4楼)。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4.开标方式网络解密:投标单位开标时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投标子系统进行解密(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投标方)》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 、*******。(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十分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5.该项目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五、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说明:已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
1.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户 名: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118*****010000*****01841
保证金查询电话:0876-*******
投标保证金额:大写:伍万元整(小写:*****.00元)
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到账时间为准。
2.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2.1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2.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2.3保证金交纳形式: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www.ynzhuopu.com),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2.4投标人将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2.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机构提交,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把合同彩色扫描交给代理公司上传系统审批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退还。
2.7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单位应当提供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2.8以货币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本金和托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
联系方式:赵培杏 08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海
电 话:0876-*******
4、技术支持
4.1联系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投标人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 (http://www. ynggzyxx. gov. cn)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 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0871-********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大厅 联系电话:0876-*******
4.2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6)《企业证书申请表》; (7)《企业盖单位电子公章申请表》;
(8)《个人证书申请表》; (9)《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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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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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文山州财政局 0876-*******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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