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哈力学校冬季取暖煤招标公告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哈力学校冬季取暖煤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PCG*******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哈力学校冬季取暖煤项目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QMZC *******
1、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哈力学校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哈力学校冬季取暖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规模:110.55吨(具体要求:低位发热值≥4000大卡,含硫量≤0.5%,水分≤5%,灰分≤6%,挥发份≥35,块煤数量不得低于30%且粒径不得大于50mm,燃烧过程不得结焦,煤炭无杂物,煤矸石含量低于0.5%。)
采购日期: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31日。
采购范围:冬季采暖用煤。
采购金额:550元/吨。(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
1)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内页(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采矿许可证》副本。
(2)、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竞争的需提供:
1)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内页(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经销代理证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该项目要求经销代理证或授权的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生产厂家,否则,该标段废标。只接受同一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商代理证或授权书。
(3)、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所经销产品生产厂家、产品的检验报告或厂家出具的随货合格证,技术规范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以及执行规范。
(4)、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部分样品到开标现场,样品不合格投标无效;
(5)、要求投标供应商有足够存货,签订合同后保证采暖要求。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年审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到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2号)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从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2号)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2014年11月20日10:00时,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哈力学校
采购人联系人:高 波 联系方式:183*****678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2号 邮 编:162100
联系人:邵婧超 联系电话:****-*******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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