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森·文冠谷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诺森·文冠谷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诺森·文冠谷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诺森·文冠谷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蔚县行政审批局以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诺森·文冠谷建设项目二期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信息、蔚审建备字【20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诺森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资金+项目补贴(文旅厅)+奖补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诺森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编号:THZJK-202*****019
2.1.2项目建设地点:河北张家口蔚县草沟堡乡白家庄子村
2.1.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3年8月底完工
2.1.4建设规模及内容:(1)农业观光园:漫游道长4913.42m、露营区1600平星空帐篷15顶、观景平台 木屋8间 、露营区1200平、星空帐篷45顶、半山木屋80套、养殖区1814㎡、植物迷宫占地55亩、游乐场163亩、太阳湖占地41亩、灯光剧场8亩、猫岛3.5亩;
(2)越野小镇:凯旋门、观看平台、BBQ烧烤露营台、UTV、ATV发车场地、高、中、低级越野道;
(3)大市政:上下水、电、暖(太阳能);
(4)防火道:高、中、低级越野道、森林防火步道宽4m步行150分钟;
(5)文冠果油、茶工厂:办公楼1000㎡、生产车间4400㎡;
(6)水利:区域内水系、生态河道;
(7)停车场:12.1亩(252辆);
(8)加油站:油机2台、汽油机2台
2.1.5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和地方建设标准,满足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 2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农业观光园:露营区1600平星空帐篷15顶、观景平台木屋8间、露营区1200平、星空帐篷45顶、植物迷宫占地55亩、游乐场163亩、太阳湖占地41亩、灯光剧场8亩、猫岛3.5亩;越野小镇:凯旋门、BBQ烧烤露营台、接待大厅;停车场:12.1亩(252辆)的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 EPC 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诺森·文冠谷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标段:诺森·文冠谷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一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即可: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新版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新版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或2022年5月1日以后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施工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上三人须为不同人担任)。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1.1款及3.1.4款基本资格条件且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3.1.2款,3.1.3款,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针对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2.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2.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5-19至2022-5-25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若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若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联合体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到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园小区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6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下同):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园小区)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诺森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孤石村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155*****533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互联网产业园(领秀城北)B座708室
联系人:贾志强
电话:17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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