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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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因催收公司应收账款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催收应收账款专项法律服务》,现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内容

采购人是四川省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住所地四川资阳,总部办公地点四川成都高新区),具有国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前身为成立于1963年4月的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公司注册资本*****.25万元,主要承担国内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土建、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地基处理,以及水利水电、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公路、机场、桥梁、码头、爆破与拆除等工程的建设施工,是四川省属的国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账款管理水平,增加现金流和提高回款速度,改善资产债务结构。公司对2008年至今的应收账款(项目涉四川、云南、贵州、甘肃等地)开展专项催收工作,金额达到3600余万元(具体年份、所涉项目地址及金额等以实际诉讼、仲裁时(过程中)实际情况为准)

二、谈判竞选人(团队)服务业绩、经验

为采购人催款的专项律师(非实习律师)团队不少于3人。主办律师(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8年,且其办理过诉讼(仲裁)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少于2件并取得较好的代理效果。专项服务团队成员均取得司法考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律师事务所或专项服务团队具有服务大中型建筑行业国有企业(特别是水利水电、交通、能源等)工作业绩。

三、谈判文件获取采购人发出邀请函,有意向的谈判竞选人回函后,采购人向其发出谈判文件。

四、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有资金。

五、采购项目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六、参与谈判确认

各谈判竞选人,请于2022年5月20日北京时间下午17:30点之前联系本次谈判指定联系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邮寄书面“参加谈判竞选函”至四川省市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1栋(南楼)8楼801-804号并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收件人电子邮箱。

七、提交谈判文件时间为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寄(发)送之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北京时间下午17:30点之前止,为接收谈判文件扫描件的有效时间。逾期,采购人将不予接收谈判文件。

八、谈判当日,各谈判竞选人的授权人员应携带谈判纸质文件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和与纸质谈判文件一致的电子扫描文件版本U盘1个,当场递交至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接收。

九、采购人将2022年5月23日北京时间09:00,对各谈判竞选人递交的合格谈判文件进行现场评选,由评选人员依次与各谈判竞选人进行谈判,各谈判竞选人在谈判中可优化或更正、优化自己的服务方案、报价及相关优惠条件等。评选人员向采购人推荐出3名候选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竞选人为3名及以上;如少于3名竞选人参与谈判或谈判过程参与谈判的竞选人退出,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或继续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推荐候选人中选择2名作为第一名中选人、第二名中选人。

两名中选人作为采购人外聘律师事务所催收应收账款专项法律服务合作方,分别代理本次专项法律服涉及的案件(原则上第一名中选人代理本次催收应收账款专项法律服务所涉的60%案件,第二名中选人代理所涉的40%案件),两名中选人代理的案件数量综合案件金额、难易程度、地域范围等有关因数,由采购人确定。

十、谈判竞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谈判竞选人应具备相应的的资质条件和信誉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注册成立时间在2019年(含)之前;

2、为采购人催款的专项律师(非实习律师)团队不少于3人。主办律师(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8年,且其办理过诉讼(仲裁)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少于2件并取得较好的代理效果。专项服务团队成员均取得司法考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3、律师事务所或专项服务团队具有服务大中型建筑行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划分标准)国有企业(特别是水利水电、交通、能源等)工作业绩。

4、律师事务所及专项服务团队成员未因执业质量等问题在2019年至今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处罚的不良记录;

5、在参与以往的投标、比选中无骗取中标、中选、围标的情形;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谈判竞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竞选人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作为采购人2019年至今所涉案件、纠纷等相对方代理人或所在律师事务所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禁止行为;

6、谈判竞选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人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十一、特别事项

1、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律师事务所涉及的人力资源费、人员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均自行承担。若在此期间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人员发生人身伤亡等相关事故,也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

2、本邀请函专用于邀请律师事务所参加竞争性谈判之用,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享有最终解释及终止谈判的权利;

3、 邀请律师事务所一经接收本邀请函,即视为无条件同意并保证对邀请竞争性谈判咨询事项中所知悉、了解的我公司相关信息予以保密。除我公司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外,邀请律师事务所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因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了解的有关我公司的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4、竞选人应按照国家律师收费规定标准,结合办理本次账款催收法律事务可能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合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不合理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对其报价予以否决。

5、中选的竞选人在具体法律服务工作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法务合规部的案件诉讼(仲裁)先后顺序及思路(中选人先拟订诉讼(仲裁)计划等,报采购人法务合规部审批同意后执行)、案件思路优化、追加案件当事人、案件撤诉(仲裁申请)、增加诉讼请求(仲裁申请)、调解及和解(方案优化)、选择(变更)代理人、调整代理人代理权限、决定是否上诉、申请复议及再审、季度考核(服从考核结果)等相关管理要求,并对管理要求对应的结果予以理解与接受。

采购人之法务合规部对中选人(专项服务团队)工作水平每季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情况我公司享有单方解除律师代理服务合同或增加、减少其催收款项范围的权利,竞选人对此予以同意。

6、经竞争性谈判后,若采购人认为,邀请律师事务所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价格及其他方面等未达到要求,我公司有权单方终结本次竞争性谈判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支付任何费用。

7、所有竞选人在提交的服务方案、报价及相关优化条件(承诺)、谈判过程中的优化方案等,均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邀请函“十一、特别事项”载明的全部及有关事宜,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竞争性谈判全部文件所涉全部事宜。

8、竞选人承诺所提供的《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催收应收账款专项法律服务方案》及相关资料均属实,服务律师具有相应水平,如有虚假资料或欺骗行为,应承担全部直接与间接责任与费用(后果)。

十二、其他事宜

1、服务合同在确定中选人后,双方协商拟(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具体案件一案一签律师代理服务合同。

2、竞选(谈判)人提交的所有资料,请按本谈判文件载明的逻辑顺序扫描并胶装(A4纸张,页码格式:页面底端居中标注第x页共x页),每页应盖律师事务所印章,并盖骑缝章。

3、谈判过程中竞选人对已提交的服务方案、报价及相关优惠条件( 承诺)等,需更正、优化调整的,应填写《谈判报价书》、《律师事务所服务方案第次更正、优化调整单》,经竞选人特别授权人签字捺印确认后作为其更正、优化调整后的方案。

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所述的竞选人的特别授权代理人之一必须是专项服务团队负责人,谈判当日必须到场。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市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1栋(南楼)8楼801-804号。

附:《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务人名单》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674

指定邮箱:**********@qq.com">**********@qq.com


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债务人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债务人

备注

01

/

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

/

02

/

水城汇通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03

/

甘肃陇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04

/

玉门集千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05

/

肃北文琳水电有限公司

/

06

/

玉门月亮湾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07

/

兰州宏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08

/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贵乡酒业有限公司

/

09

/

陇南精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DD000E;
EE000E;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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