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留工优工稳企促产专项政策”星(花)级酒店、限上住宿企业奖励资金公示

2022年“留工优工稳企促产专项政策”星(花)级酒店、限上住宿企业奖励资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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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2-05-19

成文日期:2022-05-19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财政

2022年“留工优工稳企促产专项政策”星(花)级酒店、限上住宿企业奖励资金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9浏览量: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留工优工稳企促产专项政策的通知》(镇政发〔2021〕46号)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查核定,决定对宁波市雄镇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以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依据进行惠民促销奖励兑现。具体奖励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依据(一季度营业额)

奖励金额(万元)

1

宁波市雄镇大酒店有限公司

100万元以上

5

2宁波招宝山饭店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5
3宁波市镇海山外山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300万元以上8
4宁波市镇海华隆美辰假日酒店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5
5宁波海尚大酒店有限公司300万元以上8
6宁波亦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5
7宁波市派森赛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5
8宁波寓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0万元以上10
9宁波十七房开元观堂有限公司300万元以上8
10宁波市镇海九龙山庄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以上10
11宁波九龙湖开元酒店有限公司500万元以上10
12宁波东方朴玉酒店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5
13宁波凯迈大酒店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5
14浙江中住酒店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5
15宁波卓远豪宜酒店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5
16宁波镇海炼化东海宾馆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5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上述项目资金将在公示截止期后十个工作日内下达。

联系人:刘圣忠、曾玉洁,联系电话:0574-********

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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