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证培训班招标公告
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证培训班招标公告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需要,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今年举办两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取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市场监管局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的公务员(含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本次培训:
(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一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有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一年以上。
本次培训侧重提升基层一线人员监管能力,优先安排持证人数不满2人的基层监管所派员参加培训取证。两期培训总人数160人,每期80人(详见名额分配表),由各地市场监管局统筹确定参训人员。
名额分配表
二、培训时间
第1期:6月13日至6月24日(6月13日上午报到,6月24日下午返程)
第2期:8月22日至9月2日(8月22日上午报到,9月2日下午返程)
三、培训地点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连江)培训基地,地址: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牛栏坪村(福建省威尔生物公司对面,具体交通线路指引详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要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和安全监察专业知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现场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动态监管平台运用和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监察责任、风险预防及廉政教育;现场教学及研讨等。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由省市场监管局列支,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具体培训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由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承办。
(二)各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组织辖区内人员报名,培训考核结束后在动态监管平台对新取证人员信息进行核对。
(三)各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做好报名审核工作,并在申请表签署意见,5月25 日前将人员名单及其资料汇总报送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参训人员应填写申请表(2份,照片打印在申请表上,详见附件2),随附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非制服照,用于办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如因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不符合要求,需另提供行政执法证复印件(1份)。
(四)培训期间应严格按照新冠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全程佩带口罩(自行准备),非必要不外出。如遇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自觉隔离。
联系方式:林玲(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电话:0591—********;黄良明(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电话:180*****504,总台电话:0591—********。资料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45号(林竹喧),电话139*****379。
附件:
1.培训基地交通线路指引
2.管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需要,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今年举办两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取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市场监管局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的公务员(含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本次培训:
(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一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有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一年以上。
本次培训侧重提升基层一线人员监管能力,优先安排持证人数不满2人的基层监管所派员参加培训取证。两期培训总人数160人,每期80人(详见名额分配表),由各地市场监管局统筹确定参训人员。
名额分配表
二、培训时间
第1期:6月13日至6月24日(6月13日上午报到,6月24日下午返程)
第2期:8月22日至9月2日(8月22日上午报到,9月2日下午返程)
三、培训地点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连江)培训基地,地址: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牛栏坪村(福建省威尔生物公司对面,具体交通线路指引详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要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和安全监察专业知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现场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动态监管平台运用和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监察责任、风险预防及廉政教育;现场教学及研讨等。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由省市场监管局列支,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具体培训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由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承办。
(二)各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组织辖区内人员报名,培训考核结束后在动态监管平台对新取证人员信息进行核对。
(三)各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做好报名审核工作,并在申请表签署意见,5月25 日前将人员名单及其资料汇总报送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参训人员应填写申请表(2份,照片打印在申请表上,详见附件2),随附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非制服照,用于办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如因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不符合要求,需另提供行政执法证复印件(1份)。
(四)培训期间应严格按照新冠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全程佩带口罩(自行准备),非必要不外出。如遇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自觉隔离。
联系方式:林玲(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电话:0591—********;黄良明(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电话:180*****504,总台电话:0591—********。资料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45号(林竹喧),电话139*****379。
附件:
1.培训基地交通线路指引
2.管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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